(一)筆試
1.筆試科目、范圍與分值
筆試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知識》和《教法技能》四個科目,總分為250分,占綜合成績的50%。其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法技能》滿分各為50分,《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筆試設小學幼教一個層次命題。《專業知識》、《教法技能》筆試設初中、小學、幼教三個層次命題。
報考曲靖市第一小學科學教師崗位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小學幼教層次,《專業知識》、《教法技能》考初中物理層次。
報考曲靖市第二幼兒園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小學幼教層次,《專業知識》、《教法技能》考小學信息技術層次。
考試范圍參照曲靖市教育局編寫并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和地點
考務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組織實施。筆試的命題、試卷印制、閱卷等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委托具有獨立組織考試資格的第三方入闈封閉完成。
⑴筆試時間:2015年7月17日
上午9:00――11:30考《專業知識》、《教法技能》;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⑵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于7月28日在規定網站公布。如考生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于7月29日-30日向曲靖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提出書面查分申請,7月31日公布查分結果。
(二)筆試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5〕31號)文件規定執行,于2015年7月13日前到曲靖市教育局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由市教育局審核后,填報《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加分情況匯總表》,于2015年7月23日前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復審后辦理加分手續,由市教育局在規定網站進行公示。加分人員加分分值及加分類型和所需材料詳見《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請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辦理,逾期不再辦理,責任自負。
(三)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要求
1.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8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地點:曲靖市教育局
2.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并在規定網站上公布。
3.資格復審主要是對照崗位條件要求,查驗報考人員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報名時提供的證件是否一致。凡筆試科目有缺考的人員筆試成績視為無效成績,不得進入面試等招聘程序。
4.報考研究生崗位的人員按上述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過業的人員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境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準考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就過業保證書、已婚人員須提供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及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張(貼資格復審表)。
(2)有過就業經歷的人員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境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教師資格證》、原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辭職證明書》或其他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準考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就業保證書、已婚人員須提供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及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張(貼資格復審表)。
不按時參加或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復審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應聘考生畢業證書上所載專業名稱必須與招聘專業一致,專業名稱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專業指導目錄(試行)》進行確認,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或多(少)一個“學”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寫不同等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若招聘崗位需求專業后面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需求專業一致(含括號內專業方向說明);若招聘崗位需求專業沒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但考生畢業證所載專業后面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
5.由于自愿(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若無遞補人員或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崗位須縮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特殊崗位及緊缺急需專業崗位需調整面試比例或等額面試的必須報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后方可進行。資格復審結束后須將遞補和進入后續招聘程序人員情況在規定網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放棄和遞補情況說明。考生須按規定向曲靖市教育局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否則按違反考錄紀律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錄用、招聘考試。
6.資格復審時,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查詢不到考生所持畢業證書的相關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學歷性質的認定辦法和程序詳見《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四)面試
1.曲靖市教育局嚴格按照《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指導性意見》(曲人社〔2013〕56號)規定制定面試方案,報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后組織實施,面試按1:2的比例進行,面試方案主要內容將在規定網站上公告。面試實行全程錄音、錄像。面試總成績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50%。特殊崗位及緊缺急需專業崗位需等額面試的必須報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后方可進行。等額面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為70分。
2.進入面試的人員,若自愿(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人員空缺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若無遞補人員或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崗位可縮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或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進行面試,報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主管機關批準后方可進行。若一次遞補無符合條件面試人員或無人遞補的不得進行等額面試。遞補人員情況在規定網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放棄和遞補情況說明。考生須按規定向曲靖市教育局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否則按違反考錄紀律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錄用、招聘考試。
3.面試期間,報考人員及遞補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并按違反考錄紀律處理,造成的人員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面試時間、地點詳見規定網站公布的曲靖市教育局面試方案。
4.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詳見曲靖市教育局面試方案。
(五)考核、體檢
考核和體檢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在面試結束后,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考核、體檢及擬錄(聘)用人選,并在規定網站公布。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5〕31號)文件中有關優先錄用的規定執行。若再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則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知識成績相同則以教法技能成績高者優先,教法技能成績相同則以教育學成績高者優先,教育學成績相同則以教育心理學成績高者優先,教育心理學成績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后,由曲靖市教育局組織對擬錄(聘)用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實作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政審和全面考核,并寫出書面考核材料。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由曲靖市教育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孕產婦在孕產期可以申請延期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結果須附胸片及結論。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曲靖市教育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考生自行到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
因自愿(自動)放棄考核、體檢或考核、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相應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在規定網站上公告。
(六)公示和錄(聘)用
經考核、體檢合格后按崗位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報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審核后在規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公示期滿無異議,由曲靖市教育局提交書面錄(聘)用意見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錄(聘)用手續。被錄(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納入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管理,工資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由于應聘人員自愿(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或公示期間有不宜錄(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并縮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七、紀律和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由曲靖市紀檢監察部門和曲靖市教育局紀委負責監督,曲靖市紀檢監察部門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并受理群眾相關的反映和舉報,按規定的管理權限調查處理。同時接受廣大人民群眾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一)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辦發〔2002〕3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行政區域內的招聘考試。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嚴格招聘考試的命題管理,加強試題的安全保密措施,對在考試與招聘工作中泄題或有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罰。
八、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曲靖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0874――3330159
監督電話:曲靖市紀委派出第五紀工委0874――3128952
曲靖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0874――3312650
附:曲靖市教育局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曲靖市教育局
2015年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