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1.筆試科目、范圍與分值
筆試分《專業知識》、《教法技能》、《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四個科目,總分為250分。其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法技能》滿分各為50分,《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不指定參考用書!督逃龑W》、《教育心理學》考試設高中、初中、小學幼教三個層次命題;《專業知識》、《教法技能》設高中、初中、小學、幼教四個層次命題。
考試范圍參照曲靖市教育局編寫并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和地點
考務工作由沾益縣教育局組織實施。筆試的命題、試卷印制、閱卷等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委托具有獨立組織考試資格的第三方入闈封閉完成。
(1)筆試時間:2015年7月17日
上午9:00—11:30考《專業知識、教法技能》,
下午3:00—5:00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于2015年7月28日在規定網站公布?忌傻顷懸幎ňW站查詢,如考生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疑問,可于7月29—30日向沾益縣教育局人事科提出書面查分申請。待匯總后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進行查分,7月31日公布查分結果。
(二)筆試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5〕31號)文件規定執行,于2015年7月13日下午17:30前到沾益縣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由縣教育、人社部門審核后,填報《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加分情況匯總表》,于2015年7月23日前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復審后辦理加分手續,由沾益縣教育局在規定網站進行公示。加分人員加分分值及加分類型和所需材料詳見《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請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辦理,逾期不再辦理,責任自負。
(三)資格復審及要求
1.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若因筆試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數的,則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教法技能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教育學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教育心理學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學歷(以報名時提供的學歷為準)高者優先,若再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2.資格復審主要是對照崗位條件信息,查驗報考人員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報名時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凡筆試科目有缺考的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視為無效成績,不得進入考核、體檢等招聘程序。考核、體檢人員資格復審時間為8月3日,具體時間及地點的安排在沾益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3.考生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過業的人員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書》(境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證)、《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準考證》、政策性加分證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學歷打印件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就過業保證書、2張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貼資格復審表)、已婚人員須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證明及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有過就業經歷的人員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境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證)、《教師資格證》、《準考證》、原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辭職證明書》或其他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時間必須在7月1日以前)、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學歷打印件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就業保證書、2張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貼資格復審表)、已婚人員須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證明及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不按時參加或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責任由考生自負。
4.由于自愿(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知識》成績相同的則以《教法技能》成績高者優先,《教法技能》成績相同的則以《教育學》成績高者優先,《教育學》成績相同的則以《教育心理學》成績高者優先,若《教育心理學》成績還并列則以學歷(以報名時提供的學歷為準)高者優先,若再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員。若無遞補人員或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崗位須縮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資格復審結束后須將遞補情況和進入后續招聘程序人員情況在規定網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放棄和遞補情況說明。自動(自愿)放棄考生須按規定向沾益縣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否則按違反考錄紀律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錄用、招聘考試。
5.資格復審時,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查詢不到考生所持畢業證書的相關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學歷性質的認定辦法和程序詳見《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四)考核、體檢
考核和體檢工作由沾益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在筆試結束后,根據資格復審和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結果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并在沾益教育信息網公布。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后,由沾益縣教育局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組織對擬錄(聘)用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實作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政審和全面考核,并寫出書面考核材料。
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由沾益縣教育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孕產婦在孕產期可以申請延期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結果須附胸片及結論。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沾益縣教育局組織到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忌孕械结t院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
因自愿(自動)放棄考核、體檢或考核、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空缺崗位,按照筆試成績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等額遞補人員筆試成績相同,則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教法技能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教育學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教育心理學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學歷(以報名時提供的學歷為準)高者優先,若再相同則進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
遞補人員情況由沾益縣教育局在規定網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遞補情況說明。
(五)公示和錄(聘)用
經考核、體檢合格后按崗位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報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規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公示期滿無異議,由沾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提交書面錄(聘)用意見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錄(聘)用手續。被錄(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納入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管理,工資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擬錄(聘)用人員于8月25日到沾益縣教育局集中選崗。報考同一層次同一學科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愿選擇對應學科的學校崗位。選崗時若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則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教法技能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教育學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教育心理學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學歷(以報名時提供的學歷為準)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進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不選或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由于應聘人員自愿(自動)放棄錄(聘)用資格或公示期間有不宜錄(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崗位空缺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因筆試成績相同,則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教法技能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教育學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教育心理學成績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以學歷(以報名時提供的學歷為準)高者優先,若再并列則進行加試,加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擬錄(聘)用人員。現場填報《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登記表》和《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
遞補人員情況在規定網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報送遞補情況說明。
七、紀律和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由沾益縣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沾益縣第五紀工委和沾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監督。曲靖市紀檢監察部門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并受理群眾相關的反映和舉報,按規定的管理權限調查處理。同時接受廣大人民群眾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一)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辦發〔2002〕3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行政區域內的招聘考試。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嚴格招聘考試的命題管理,加強試題的安全保密措施,對在考試與招聘工作中泄題或有舞弊行為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從嚴處罰。
八、本方案由沾益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沾益縣教育局人事科0874—3162589
監督電話:沾益縣第五紀工委0874—3160989
沾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4—3164655
附件:沾益縣2015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沾益縣教育局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