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區域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經海曙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海曙區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范圍條件
此次招聘分三類崗位。
第一類崗位: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初中教師7名:語文1名,數學2名,英語2名,科學1名,社會1名;
小學教師24名:語文12名,數學8名,英語3名,科學1名。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1、招聘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身心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2月27日以后出生),獲得縣市區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稱號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2、具體范圍及條件
(1)2011屆、2012屆浙江省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不得報考),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①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
②部屬師范院校(北京師大、華東師大、東北師大、華中師大、西南師大、陜西師大)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列入國家“211工程”范圍的重點高校畢業生;浙江師范大學5%學子英才畢業生;師范類專業省級優秀畢業生。
③寧波市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獲得校級三等獎學金、院級及以上三好學生、院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團干部)、院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等以上榮譽之一的畢業生。
(2)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以2012年2月2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
①獲得浙江省各縣市區級教壇新秀三等獎或縣市區單項教學業務類比賽一等獎及以上榮譽的在職教師。
②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相同或專業對口,在寧波市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全日制中小學或寧波市市本級民辦學校任教滿2學年(截止至2011年8月)的在職非事業編制教師,且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
(三)考試辦法和程序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分別占總成績的50%。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 成績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均直接予以淘汰。面試結束后,將考生筆試和面試折算后的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 先),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等綜合知識。面試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和課堂教學能力。
第二類崗位: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初中教師2名:信息技術2名;
小學教師10名:體育4名(其中男性2名,乒乓特長1名),美術2名,音樂1名,信息技術3名。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1、招聘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身心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2月27日以后出生),獲得縣市區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稱號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2、具體范圍及條件
(1)2011屆、2012屆浙江省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不得報考),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①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
②部屬師范院校(北京師大、華東師大、東北師大、華中師大、西南師大、陜西師大)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列入國家“211工程”范圍的重點高校畢業生;浙江師范大學5%學子英才畢業生;師范類專業省級優秀畢業生。
(2)2011屆、2012屆寧波市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獲得校院級各類獎學金、校院級各類榮譽的畢業生(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不得報考)。
(3)具有寧波市常住戶口(以2012年2月2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和相應教師資格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
①獲得浙江省各縣市區級教壇新秀三等獎或縣市區單項教學業務類比賽一等獎及以上榮譽的在職教師。
②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相同或專業對口,在寧波市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全日制中小學或寧波市市本級民辦學校任教滿2學年(截止至2011年8月)的在職非事業編制教師,且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
(三)考試辦法和程序
考試分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三個環節,每個環節滿分為100分。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30%、20%和50%。先進行筆試,再 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根據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分別折算后的成績之和(以下簡稱筆技折算成績和)的高低依次排名(筆技折算成績和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 先),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筆技折算成績和低于合格分(合格分為30分)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面試結束后,按 折算后的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筆技折算成績和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等綜合知識;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核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
第三類崗位: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特殊教育教師3名:特殊教育類專業研究生學歷1名,特殊教育類專業本科學歷2名(研究生學歷人員也可以本科學歷報考該崗位)。
(二)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身心健康。
2、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特殊教育類專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2月27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三)考試辦法和程序
考試分專業能力測試和上課兩個環節,每個環節滿分為100分,分別占總成績的50%。先進行專業能力測試,再上課。最后按折算后的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專業能力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與理論素養,上課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2月27日—2月29日(8∶30—11∶30,13∶30—16∶30)。
2、報名地點: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服務中心(寧波市大梁街47號)。
3、報名要求:
報名時須如實填寫《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為簡化報名流程,請預先填報好該登記表。附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兩張,報名當日與相關材料一并上交。
4、報名人員須通過資格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不足1:3的招聘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崗位數。對個別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
5、報名材料清單詳見附件1。
(二)考試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統一考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準考證于3月12-13日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時間初定于3月14日上午,第二類崗位人員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初定于3月14日下午,第三類崗位人員專業能力測試時間另行通知。時間如有變動,以準考證上時間為準。
筆試考點、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屆時詳見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海曙教育網網上公告。
(三)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 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
考察時間另行通知。考察由海曙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包括政審和現實表現考察。考察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由于體檢、考察等原因造成擬聘用人員空缺的,由區教育局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報考本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重新進行體檢和考察。
(四)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錄用資格。
2、被錄用人員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不能按時取得招聘時相關要求證件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3、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不予繼續聘用。
4、被錄用人員先與學校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繼續聘用。
5、按標準收取筆試考務費40元,家庭貧困考生憑民政部門證明免收考務費。
6、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nbhsrs.gov.cn)和海曙教育網(http://www.hsedu.com.cn)。
咨詢電話: 87195724,87291890。
監督電話:87195727 (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紀委辦)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報名材料清單.doc
附件2: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