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人才強教戰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優化結構,增強活力,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2年縉云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含幼兒教師)90名。具體招聘崗位、學歷要求、專業要求、招聘人數等詳見附件1《縉云縣2012年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綜合信息表》,可登錄縉云縣政府網、縉云縣教育網查看。
二、 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具有縉云常住戶口(以2012年3月6日戶口所在地為準)或縉云生源的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非縉云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學前教育專業、汽修實習指導師、特殊教育專業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
3、同類撥款性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非同類撥款性質的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同意。
(二)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對學生有愛心。
2、遵紀守法、有良好職業道德與責任心,服從組織安排。
3、教師崗位須具備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先報考,但必須在2012年7月20日提供原件驗證。
4、語文學科普通話水平須二級甲等及以上、其它學科普通話水平須二級乙等及以上,且等級證書須在2012年7月20日提供原件驗證。
5、年齡18至30周歲 (1982年3月6日至1994年3月6日期間出生),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2年3月6日至1994年3月6日期間出生),其中汽修實習指導師年齡18至35周歲 (1977年3月6日至1994年3月6日期間出生)。
6、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學歷(以2012年7月20日前取得畢業文憑為準),其中汽修實習指導師須具備專業對口的技師或高級工等級證書,資格證書須在2012年7月20日提供原件驗證。
7、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養,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具體程序:
(一)筆試(面試)的報名、范圍,面試對象確定
1.筆試
(1)筆試報名
筆試報名時間:2012年3月6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報名全部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筆試報名地點:縉云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畢業生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任職資格證書、工作單位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時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招聘計劃數不足20人的崗位報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三倍,或招聘計劃數在20人及以上的崗位報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二倍,將按比例分別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縉云縣政府網、縉云縣教育網上予以公布。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合格者,于4月11--13日憑繳納的報名考試費發票和考生身份證,到縉云縣招生考試辦公室(教育局三樓)領取準考證。
(2)筆試類別
筆試科目見《2012年招聘中小學教師信息表》。
筆試時間為4月14日,筆試每門實行百分制。
2、面試
筆試后,按下列方法計算考生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基礎知識成績×40%+學科專業知識成績×60%,筆試科目只有一門的成績按實得分計算。面試對象根據各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2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數不足20人大于3人的按招聘計劃數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數在3人及以下的按招聘計劃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和面試時間將在縉云縣政府網、縉云縣教育網上公告。面試形式為課堂教學能力考核(或說課),其中汽修實習指導師面試方式為技能操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四)計分辦法及體檢、考察對象的確定
根據總成績 [教育基礎知識20%+學科專業知識30%+課堂教學(或說課)成績×5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只考一門的崗位筆試成績按40%,面試60%計算)按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入圍名單在縉云縣人民政府網和縉云縣教育網上公布。
(五)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如放棄體檢,視作體檢不合格。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該專業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縉云縣人民政府網、縉云縣教育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人員由縣教育局統一統籌安排到具體學校(安排到中學崗位任教的須本科及以上學歷),與所在學校簽訂三年聘用合同,見習不合格或在聘期內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項
1、非縉云籍人員被錄用后,必須在縉云服務滿五年方可考慮調回。
2、考試違紀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有關規定處理。
本公告由縣教育局和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縣教育局人事科3140612,教育考試辦公室3131159、3131152,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3312205。
附件: 1、《縉云縣2012年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綜合信息表》
2、2012年教師招聘報名表
縉云縣教育局
縉云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