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能測試
1.技能測試對象:按《2012年象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要求經初審符合中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中小學體育職位報考條件的應聘者。
2.技能測試地點:象山職業高級中學(教育園區南區)。
3. 技能測試時間: 2012年3月24日上午7:30開始。
4. 技能測試形式:中小學音樂職位的專業技能測試項目為即興彈唱(內容現場指定,范圍是初中教材內容)占70%、才藝展示(自選鋼琴演奏之外的器樂、聲樂或舞蹈)占30%;中小學體育職位專業技能測試項目為田徑、球類、體操三大類(分十小項,每一小項分值為總分的10%,內容現場指定);中小學美術職位的專業技能測試項目為素描(內容現場指定)占70%、色彩(內容現場指定)占30%。
技能測試滿分都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計劃數的3倍(不足3倍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技能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教學能力測試。(招聘該職位應聘人員技能測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為合格成績;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為合格成績。)
5.請各應聘者隨帶必要的用具:如樂器、伴奏帶、舞蹈服,運動服、運動鞋,素描工具、色彩用具等。
二、筆試
6. 筆試對象:除中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中小學體育之外,按公告要求經初審符合義務段教育職位和學前教育職位報考條件的應聘者。
7.筆試地點:象山職業高級中學(教育園區南區)。
8. 筆試時間: 2012年3月31日上午8:30——11:00。
9. 筆試范圍:分教育基礎知識部分(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等)占20%;學科專業知識部分(報考對應層次學科教學內容、高等師范教育對應學科內容、教材教法等)占80%。
筆試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不足3倍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試對象;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教學能力測試。(招聘該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為合格成績,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為合格成績。)
三、其他
10.請各應聘者在3月15日之后,到教育局305室領取準考證和《應聘者須知》。因路遠不便的,可以提前一天領取。領取前請到財務室交付40元/人的考試費,憑發票領取準考證。
11. 請各應聘者,隨帶身份證、準考證參加技能測試及筆試。
12.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
13.應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考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聯系電話:65768781 65732890
附:經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名單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