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市招聘辦組織,市教育局具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試教環節。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網上打印《報名信息表》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提供符合所報招聘職位的學歷、學位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應加蓋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4)服務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須提供服務縣(市、都勻經濟開發區)教育局出具的書面證明。
(5)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業(職業、上崗)資格或特殊專業方向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職稱、執業(職業、上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6)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試教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資格復審結束后,試教人員名單由市招聘辦向社會公示。
七、試教
試教總分100分,保留小數點后二位數字。試教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試教成績達不到最低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試教時間及地點將在《試教準考證》中注明。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和《試教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試教,其他證件不能替代。未參加試教的,取消進入體檢資格。
試教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八、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50%、試教成績占50%計算。
筆試成績、試教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報考人員須參加本簡章規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何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九、體檢
體檢必須在市招聘辦指定的市或市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由市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招聘辦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試教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對《招聘簡章》發布時部分招聘職位未明確到具體幼兒園崗位的,體檢工作結束后,對該職位體檢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擇確定該職位的具體崗位。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并列的,以試教成績高的考生優先。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選定后考立即簽名確認。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階段,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教育能力、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按照到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個別談話并征求意見、審查個人檔案、了解廉潔自律的情況,最后撰寫考察材料等程序進行。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十一、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根據對報考人員考察結果按本職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都勻人民政府”網(http://www.duyun.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有關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被聘用人員應按聘用單位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人員在都勻市事業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在服務期限內不得調離都勻市。
十二、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應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0854—8255585(都勻市紀委辦公室)
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0854—8223164(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培訓科)0854—8236106(都勻市教育局政工科)
技術咨詢電話(工作時間):0854—8239351(都勻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十三、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四、在招聘過程中,市招聘辦發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都勻人民政府”網(http://www.duyun.gov.cn)進行公布。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市招聘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辦研究確定。
十六、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都勻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都勻市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職位表.xls
都勻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