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所屬杭州第九中學等16家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教師60名。根據《杭州市人事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16家招聘單位均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招聘錄用的人員列入財政補助事業編制(即公辦教師)。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情況詳見《杭州市教育局所屬單位2012年3月份招聘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本次招聘僅面向以下三類人員:
(1)杭州市范圍內的在職在編公辦教師;
(2)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3)具有中學高級職稱的在職教師。
各個崗位的具體招聘范圍和對象見《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外,應聘人員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對2011、2012屆研究生暫不作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對2011、2012屆研究生暫不作要求)。
5.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35周歲(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45周歲(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6.杭州城區以外在職教師不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并獲得過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二)夫妻分居;(三)隨軍調動。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攜帶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直接到招聘單位報名,報名時間:2012年3月15日至16日(9:00-11:00;13:30-16:30)。
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在職教師報名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五、考核和體檢
本次招聘考核和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考核一般采用試講、說課、問答等方式,具體方案由招聘單位自行制定。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和體檢工作在3月26日前完成。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杭州教育城域網和招聘單位內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1)逾期不能報到;(2)2012屆畢業生不能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3)經查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2011、2012屆畢業研究生被聘用后兩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七、注意事項
1. 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 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參考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進行專業資格查。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潘長青,聯系電話:87063751(工作日)。
杭州市教育局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