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均實行百分制,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筆試、面試由縣招考辦公室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考生須于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到龍里縣中等職業學校憑身份證和報名收費票據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請仔細核對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及單位代碼、報考職位及職位代碼、考場號和座位號等,并注意查看考試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此次筆試不設開考比例,但設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設定待筆試結束后,由縣招考辦公室根據筆試情況統一設定。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按1:3以內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龍里縣中等職業學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準考證》。
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3.面試時,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及面試地點在“龍里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ongli.gov.cn)上另行通知。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六、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生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報考人員須參加完規定招聘職位所有科目的考試,綜合成績方能有效。
七、體檢
體檢必須在龍里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縣招考辦經研究后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5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職位可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對《招聘簡章》發布時部分招聘職位未明確到具體鎮(街道)崗位的,體檢工作結束后,對該職位體檢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擇確定該職位的具體崗位。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選定后考生立即簽名確認。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及資格復審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縣招考辦公室統一布置,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考察為不合格,取消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一)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記錄和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被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立案的;
(三)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四)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的;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六)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
(七)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八)不能在考察期間提供職位所需學歷畢業證書、資格證書及個人檔案材料的;
(九)經縣招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公示和聘用審批
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龍里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ongli.gov.cn)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填寫《聘用審批表》一式四份,《聘用審批表》按規定審批后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進行合同鑒證。聘用人員經培訓合格后上崗工作,成為龍里縣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須在龍里縣服務5年以上,并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期間未經許可不得調離本縣。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監督,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規定的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一經查實,對相關考生和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有關說明
在招聘過程中,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請考生密切關注在龍里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ongli.gov.cn)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對發生因考生錯填聯系電話或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及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縣招考辦公室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縣招考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本簡章由縣招考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4—5631967(龍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4—5632121(中共龍里縣紀律檢查委員會信訪室)或0854—5635135(龍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辦公室)
附件
1.龍里縣2015年10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2.龍里縣2015年10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共136人)
龍里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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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龍里縣2015年10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共136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