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試教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進入試教。試教成績總分100分,試教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
試教準考證發放時間:2015年10月19日(工作時間)。
試教準考證發放地點:都勻市教育局政工科。
試教時間:2015年10月21日。
試教時間及地點將在《試教準考證》中注明。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和《試教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試教,其他證件不能替代。
每個職位按試教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凡面試成績未達到8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六、體檢
體檢必須在市考務辦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市考務辦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后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由市考務辦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引進計劃數按試教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引進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須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二人及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引進單位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報市考務辦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1、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
2、符合本簡章第三條“(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人員。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根據對報考人員考察結果按本職位計劃引進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引進人員,并在“都勻人民政府”(http://www.duyun.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引進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有關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起20日內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并確保個人檔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起20日之內郵寄到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若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以上事項,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應按聘用單位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引進人員在都勻市事業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在服務期限內不得調離都勻市。
九、紀律監督
引進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應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0854—8255585(都勻市紀委辦公室)
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0854—8223164(都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培訓科)0854—8236106(都勻市教育局政工科)
十、本次事業單位公開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一、在引進過程中,市引進辦發布的各項引進信息都將在“都勻人民政府”網(http://www.duyun.gov.cn)進行公布。網站公布的引進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引進單位或市引進辦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二、本次引進工作未盡事宜,由市引進辦研究確定。
十三、本《引進簡章》解釋權屬都勻市公開引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都勻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