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提高整體素質,促進均衡發展,經縣人事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選調小學教師18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選調科目、崗位及職數
小學教師180名,其中畢業生崗位80名,在職教師崗位100名:
崗位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科學 |
計算機 |
心理健康 |
合計 |
畢業生 |
14 |
14 |
12 |
10 |
9 |
9 |
5 |
5 |
2 |
80 |
在職教師 |
28 |
22 |
10 |
13 |
7 |
7 |
6 |
4 |
3 |
100 |
二、招聘、選調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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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全的教師招聘:
(一)考試招聘
1、對象:面向社會考試招聘大學畢業生。
2、科目、崗位及職數:小學教師崗位80名
崗位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科學 |
計算機 |
心理健康 |
合計 |
畢業生 |
14 |
14 |
12 |
10 |
9 |
9 |
5 |
5 |
2 |
80 |
(1)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無違紀違法行為。
(2)年齡要求:本科畢業生要求26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畢業生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3)學歷及資質要求: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如屬第二學歷則第一學歷須為高等師范院校全日制專科)。所學專業與應聘學科相應("科學"科目可相關); 普通話達二級乙等以上(報考語文、英語、音樂專業須二甲以上),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暫不作要求,但須提供申報教師資格有關證件)、計算機信息技術等級證書。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
(5)1998年以前連續在縣內公辦學校代課十年以上的代課教師可報考畢業生崗位,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要求在縣教育局有檔可查或鄉鎮(街道)中心學校出具有關證明,具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大專以上學歷。縣內1996-2000年統招統分大中專畢業生可報考畢業生崗位,在專業、教師資格證等其他條件相符的情況下,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學歷大專以上。
4、程序與辦法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 4月10日-4月20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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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全的教師招聘:
報名網址:長沙星沙人才網(http://www.csxsrc.com)。
報名程序:本人須填寫《個人誠信承諾書》,保證信息真實性,虛假者一律取消資格;根據職位條件要求如實全面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相片,并在相關欄目將符合報名條件要求的信息進行詳細說明。
報名注意事項:
①現仍在校就讀的非2012年6月30日前畢業的學生不能報名。
②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2012年6月30日。
③招聘職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要求達到1:3以上,否則根據報名人數相應調整職位計劃數。
(2)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及準考證打印。
①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根據應聘者填寫的報名信息,在報名時間內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
②繳費: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者在網上進行繳費(報名費100元/人,限使用開通網銀的工商銀行卡)。網上繳費時間為4月11日-4月21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③打印準考證:繳費后,報考者在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4月25日上午9:00至4月27日下午17:30。
(3)筆試
①筆試時間:2012年4月28日(以準考證為準),上午9:30-11:30|||
②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③筆試范圍: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以所報學科高中知識為主,部分涉及高等教育所學知識內容。
(4)試教
①試教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崗位職數與試教人數1:2(其中,科學、計算機及心理健康科目按1:3確定)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如筆試入圍線內最后為并列名次,均參加試教。試教入圍名單及有關事項在長沙縣教育資源中心網站(www.csxedu.net)、長沙星沙人才網(www.csxsrc.com)公布。
②試教時間和試教地點另行在網上公布。
③試教范圍:
小學3-6年級教材;試教時量及具體辦法在發布試教入圍名單時公布。音樂、體育、美術等學科加試專業技能。所有學科試教由試教點提供教材(長沙縣現行通用教材版本),不提供參考資料。另外:加試專業技能測試科目美術的畫紙、音樂的鋼琴由試教點提供,其余畫筆、顏料、樂器、服裝、磁帶等自備。
(5)成績折算
①所有科目評分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數);
②文化科目筆試成績和試教成績按4:6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試教成績×60%=綜合成績);音樂、體育、美術學科筆試、試教、專業技能 測試成績按3:4:3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試教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綜合成績)。
(6)資格復審
按照職位計劃數,根據綜合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選(如入圍線內最后名次綜合成績相同且超出崗位職數,文化學科按試教成績從高到低決定取舍;音體美學科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決定取舍,如再出現成績相等則按試教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決定取舍)。在長沙縣教育局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7)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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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全的教師招聘:
①經資格復審合格者須參加體檢。
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④體檢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崗位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8)考核
凡體檢合格者即為考核對象,考核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核標準執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核。
(9)聘用
考核合格者,報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后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再辦理招聘手續。
(二)直接選調
1、對象:面向全國(不含本縣在職教師)選調在職在編教師。
2、選調科目及職數
崗位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科學 |
計算機 |
心理健康 |
合計 |
在職教師 |
28 |
22 |
10 |
13 |
7 |
7 |
6 |
4 |
3 |
100 |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
(2)年齡要求: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資質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如屬第二學歷則第一學歷須為高等師范院校全日制專科),所學專業與應聘學科相應("科學"科目可相關),普通 話達二級乙等以上(報考語文、英語、音樂專業須二甲以上),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在公辦學校從事中小學教學3年以上(計算到2012年6月30 日),屬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除符合上述基本選調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獲得縣(區)及以上黨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稱號;②獲得縣(區)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命名的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師等榮譽稱號;③獲得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職能部 門組織的現場賽課縣(區)級一等獎、市(地、州)二等獎及省級三等獎以上;④獲得小學高級(或者中學一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年齡限30周歲以下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所獲榮譽須同時提供表彰文件,本人填寫《個人誠信承諾書》,保證信息真實性,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資格。
4、程序與辦法
(1)公告(4月10日前)。在《湖南日報》、《長沙晚報》、長沙星沙人才網、長沙縣教育資源中心等網站發布選調信息。
(2)報名。凡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相關榮譽證書及其他反映教育教學水平、成績的相關資料和崗位要求的其他報名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報名。同時帶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證件照片2張,經報名工作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長沙縣2012年選調 在職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經工作人員簽字認可后予以登記報名。報名地點:長沙縣教育局政工人事科(地址:長沙縣星沙街道天華北路159號長沙縣 教育局機關五樓,長沙市公交501、503路可直達)。
(3)面試。由相關部門組成面試組,對報名對象集中進行面試,主要考察儀表氣質、邏輯思維、口頭表達等方面的能力。
(4)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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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全的教師招聘:
第一次選調:報名時間:5月16日-5月20日;面試時間: 5月26-27日(地點另行通知)。
第二次選調:報名時間:7月15日-7月19日;面試時間:7月24日-25日(地點另行通知)。
(5)選調。在計劃限額內,分科目按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經資格復審、體檢合格后,辦理有關選調手續。
三、其他事項
1、直接選調的小學在職教師崗位人員均安排在縣城任教;公開招聘的小學教師畢業生崗位人員根據長沙縣教育局確定的崗位,待縣城中小學校教師考選后,再按成績高低,定向統一安排到鄉鎮任教,滿五年方可調動工作,同時簽訂聘用合同,不服從安排者不予選聘。
2、直接選調的小學在職教師列入全額事業編制,公開招聘的小學教師畢業生崗位人員列入編制備案管理,享受長沙縣在職教師同等待遇。
四、 咨詢電話
長沙縣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長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科:0731-8402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