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2016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隊伍結構,提高師資層次,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2012)54號]文件精神,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江陰市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10名,其中A類崗位(普通中小學教師)7名、B類崗位(職業類學校教師)3名。現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三)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學歷:
須在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84年11月13日至1997年11月17日期間出生)。
(六)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生)或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
(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
(3)符合有關政策性安置條件(夫妻分居兩地且配偶戶籍在江陰、在江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在江陰駐軍配偶)的人員。
其他人員均須為無錫市生源(指應屆畢業生)或戶籍(指社會人員)。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條件為準)。
(八)報考A類崗位的考生,須承諾于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須承諾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九)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任職回避規定,符合有關任職回避規定的條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5、已被江陰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聘用的占編人員。
二、有關說明
1、本公告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2016年畢業并于7月底前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憑《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
2、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關非江蘇省域內認定機關且認定時未在相應地區就讀或就業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關出具的證書確認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專業范圍參照《2015年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5年11月13日9:00—2015年11月17日16:00
2、報名網址:江蘇網上報名系統http://gwybm.wxrsks.gov.cn/
3、資格審查時間:
2015年11月13日9:00—2015年11月17日17:30
4、繳費確認時間:
2015年11月13日9:00—2015年11月18日17:00
(二)考生可在報名24個小時后在同一網址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完成報名手續。
繳費標準:報名審核通過者繳納100元/人、進入面試者繳納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以下人員在考試結束后,可減免報名考試費(考試結束后憑原件及1份復印件退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當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招聘單位在網上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審查期間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
3、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人數未達到1:3的崗位,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補報不成功的考生報名費將退還。補報名時間為:2015年11月20日9:00—12:00。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網上及時公布。
4、未進行繳費確認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