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數
幼兒園教師40名、小學教師110名。具體招聘學科、人數及要求詳見《南安市2012年招聘新任教師職位情況表》(附件一)。
二、招聘對象
1、南安市生源畢業生;
2、泉州市生源的幼兒(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
3、福建省生源的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
南安市生源,指就讀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戶籍在南安市的,或報考前(2012年3月31日前)戶籍在南安市且現為南安市常住戶口的畢業生;福建省、泉州市生源按此原則類推確認。
三、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國家任務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待就業畢業生;
3、具備相應及以上教師資格;
4、除小學音樂、美術職位外,報考小學語文、數學和幼兒教育必須是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5、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身體條件要求;
7、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違反計生和曾被開除公職(含自動離職、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四、招聘程序
1、報名
時 間:2012年4月1日~4月15日;
形 式:網上報名。
網絡報名網址: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
(/default.php)。
報考人員應嚴格對照職位招聘要求,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方能報考,要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為防止網絡擁堵,建議報考人員合理規劃上網時段,以便順利報考。如因錯過報考時間,或報考人員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或審核不通過,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全責。有關網絡報名工作的具體事宜,省教育廳委托省教育考試院負責信息發布、組織實施。www.guoyanxin667788.com
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報考時可申請免于筆試;申請免于筆試者,不必參加網絡報名,于2012年4月9日-4月13日到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南安市區成功街新華大廈8樓)報名,報名時應填寫《南安市2012年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二),并提供畢業證書(或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待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及相應職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并附復印件(A4紙張)各一份。考務費按照《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我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收費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財綜〔2010〕23號)的規定標準收取。
2、考試
⑴ 筆試: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統一筆試,筆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占總成績的50%。申請免于筆試的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生,直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為總成績。
考試大綱由省教育廳委托省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組織編寫,已通過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fjedu.gov.cn/)和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eafj.cn/)公布。
筆試時間:2012年5月5日。
筆試地點、筆試內容及筆試成績等信息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發布。
⑵ 面試:幼兒園及小學語文、數學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以擬聘用崗位人數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小學音樂、美術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以擬聘用崗位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含申請免于筆試的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的報考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面試成績以100分計算,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面試內容、時間、地點:“南安教育信息網”另行公告。
3、體檢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組織擬聘人員參加體檢,考試總成績相同者,按考生面試成績的高低排列順序依次優先確定(面試成績若再出現相同者,按考生筆試的專業知識考試成績的高低排列順序依次優先確定)。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可申請復檢一次,若因身體原因導致無法完成體檢項目或無法得出體檢結論的均視為體檢不合格),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4、資格復審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審為準。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出注銷單)、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書等原件并附復印件(A4紙張)各一份,往屆畢業生需同時提供縣級計生證明、縣級綜治證明。
資格復審時,未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自負全責。
5、公示聘用
經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資格復審合格后確定為擬錄聘人選,擬錄聘人選如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進行遞補。
擬錄聘對象在“南安教育信息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無異議者按有關規定簽訂見習期聘用合同,首聘一年。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方予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檔案轉至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務站。
被錄聘新教師全部采取定向分配(定向分配單位見附件三),定向分配的任教學校由被錄聘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自主選擇確定。新聘教師三年內不得申請工作調動,五年內不得申請改行。
五、招聘監督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市監察局、市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的監督。監督電話:0595-86367806、86382160。
六、其他事項
1、有關面試、體檢、資格復審及其他招聘事宜的公告、公示均在“南安教育信息網”首頁的“公示欄”上發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不按規定時限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資格復審等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詢電話:0595-86367817、8636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