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試崗位: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
2、加試時間:2016年1月10日(7:45開始簽到)。
3、加試地點:常州市新北區實驗中學(常州市晉陵路58號)。
4、加試科目及要求:
音樂:總分100分(其中鋼琴彈奏30分,演唱30分,音樂特長展示40分)。特長展示為除鋼琴外的其他器樂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選一項,內容自定,CD伴奏自備。除鋼琴、音響設備外其他用品自備,每個項目測試時間控制在4分鐘以內。
體育:總分100分(其中基本素質30分,體育特長展示70分)。基本素質測試5分鐘,特長展示5分鐘。除固定設施外,所需器材自備。
美術:總分100分(其中素描60分,命題創作40分)。測試時間150分鐘,命題創作限幅長不超過60厘米,寬不超過40厘米。加試所需一切用品自備。
5、考生專業加試成績將在新北區教育網(http://www.xbedu.net/)上公布。專業加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0分。
(三)面試考核
1、在筆試和專業加試均合格人員中,將筆試和專業加試成績相加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考核人選,該崗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考核人選。面試考核資格人選名單將在新北區教育網上公布。
2、在面試考核前,新北區社會事業局將對面試考核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的具體事項將在新北區教育網上另行通知。
3、面試內容:
(1)上課。根據報考崗位指定內容進行課堂前13分鐘教學。
(2)演講。根據指定內容進行演講。
(3)面試分值:共100分(其中上課70分、演講3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4)面試時間安排:教案設計、演講準備共60分鐘,上課13分鐘,演講3分鐘。
(5)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加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學科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新北區教育網上公布綜合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組織實施。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在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體檢人選自理。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主要內容為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選崗
考察政審合格人員參加選崗。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選所報學科的一個崗位,當場確定,不得變更。空缺崗位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組織體檢、考察、選崗。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原簡章發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考生應在單位通知報到后45日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招聘咨詢與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19—85127371
報名和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519—88266686
監督舉報電話: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9—85127787
新北區社會事業局:0519—85127831
九、本簡章由新北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6年常州市新北區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學科崗位簡介表
常州市新北區社會事業局
常州市新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