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40%、60%。
(一)筆試
筆試科目一門,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及教材教法。筆試時間為2016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另行通知。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筆試成績可于2016年1月20日后向報考單位查詢。入圍面試考生名單及其筆試成績在濱江教育信息網上公布,同時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如有列入面試對象者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可在本招考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面試形式、項目和各項目分數占比另行通知。面試中,模擬上課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模擬上課成績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以筆試和面試成績各按40%、6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五、考察與體檢
考察由招聘單位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組織實施。體檢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費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器質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應向體檢醫生說明,如隱瞞不報,一經發現,不予錄取或解除人事聘用關系。
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經區教育局同意,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體檢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杭州教育網和濱江教育信息網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擬聘用人員不能按期報到或2016屆畢業生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時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被聘用后兩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七、其他說明
港澳臺、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計劃”中招聘要求所涉及的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記錄為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專業條件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鄭老師、徐老師,聯系電話:(0571)87702530、87702376。
附件:
1.《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5年12月公開招考計劃表》.xls
2.《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報名所需材料清單》.rar
3.《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報名登記表》.rar
4.《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親屬關系申報表》.rar
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