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見報名核對單。
2.筆試科目:詳見《2016年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綜合信息表》,每門筆試科目均實行百分制。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辦法:根據各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以一定比例按筆試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招聘計劃數在2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面試人數,招聘計劃數不足20人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和面試時間將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縉云教育網上公布。
2.面試形式:見《2016年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綜合信息表》。學前教育面試成績按說課成績占60%,技能測試成績占40%計算,其中技能測試成績按繪畫成績占10%,邊彈邊唱成績占20%,舞蹈成績占10%計算;財會崗位面試成績按上課成績占70%,技能操作成績占30%計算;汽修實習指導師崗位面試成績按技能操作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3.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見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縉云教育網。
(四)成績計算辦法
1.總成績計算方法:教育基礎知識成績×20%+學科專業知識成績×30%+面試成績×50%;只筆試一門的崗位,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偝煽儩M分為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2.體檢、考察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對象入圍名單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縉云教育網上公布。
(五)體檢、考察
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如放棄體檢,視作體檢不合格。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或有放棄體檢、考察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縉云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的,或發現有不符合招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人員由縉云縣教育局統一安排到教育局下屬學校(聘用崗位與報名崗位相一致),由學校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報考職業高中專業課考生若未取得教師資格暫簽兩年聘用合同(含試用期),其他人員簽訂三年聘用合同(含試用期),見習不合格或在聘期內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按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項
1.被聘用人員須在縉云服務滿五周年。
2.本次招聘需公開信息全部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縉云教育網上公布。
3.考試違紀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有關規定處理。
本公告由縉云縣教育局和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縉云縣教育局人事科和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聯系電話:縉云縣教育局人事科3140613,縉云縣教育局教育考試中心3131152,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3127520。
附件:1.《2016年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綜合信息表》.xls
2.縉云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doc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縉云縣教育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