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中學、中心小學:
根據城區中小學教育發展和學校按省頒課程核定工作量、崗位,教師競聘上崗機制推進的需要,經政和縣教育局班子研究,2016年秋季從鄉鎮中學、小學選調7名教師補充到城區小學任教。為規范有序地做好選調工作,切實貫徹落實“公平、公開、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范圍
城區小學面向鄉鎮中學、小學(含在鄉鎮幼兒園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學科富余在職教師選調7名。
實小本部選調2名(數學1名,英語1名);南門小學選調2名(語文1名、數學1名),星溪小學選調3名(語文1名、數學1名、音樂1名)。
二、選調條件
。ǘ﹫罂汲菂^小學選調要求:(1)工齡要求:于2014年9月(含9月)以前參加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畢業教師,其他教師于2011年9月(含9月)以前參加工作。(2)學科要求:中專或大專及以上學歷中應有一個專業與報考學科一致。(3)教師資格證要求: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4)普通話等級:語文要求二甲及以上,其它學科要求二乙及以上。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的認定,參照《2015年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執行。
選調資格審查時,必須持有符合要求的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等原件,否則視為不符合選調要求。
三、選調說明
1、凡報考小學進城選調的教師需填寫《政和縣鄉鎮中小學教師到城區小學選調考試申報表》,經所在學校班子研究同意,校長簽字,本人簽字同意服從教育局調配;選調報名者持申報表(另一份交學校備案)、學歷證(全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相關材料于2016年3月16、17日5點前到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報名參加考試,否則網上報名審核無法通過。
2、2014年已錄用城區交流的鄉鎮中、。ㄓ變簣@)學教師符合條件仍可報考。
3、成績錄用辦法:按報考類別錄用,每位報考者只能報一個類別(中學或小學或幼兒)一個學科。小學相同學科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錄用實驗小學本部選調、南門小學選調、星溪小學選調。
4、選調到城區小學任教的教師,參評中一、小高及以下職稱時,對教師資格證的專業適當從寬要求,其教學工作量、表彰、論文等方面不受影響,教學業績得分依學校量化名次,按比例折入計算;參評中高、小中高及以上職稱時,按省、市職改的文件精神執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調:(1)2015-2016學年度病、事假累計達30天及以上的;(2)2015-2016學年度擅自離(脫)崗7天以上的;(3)有違規違紀行為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4)有違反國家計生政策、治安管理條例的(需出具計生部門、綜治部門證明)。
四、筆試事項
1.報考崗位及報考學科
凡符合條件報名申請選調的教師,統一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參加2016年全省新任教師招聘考試(同試卷)。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學科和崗位,必須按所學專業報考相應學科。本次考試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4月17日,全省統一舉行,上午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報考選調城區小學教師崗位的人員,筆試成績即為《專業知識》成績。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不再進行面試。
報考人員是否具備參考選調資格以“選調資格審查”階段確認為準。
2.報名時間。本次教師選調考試統一由本人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6年3月18日8:00(系統開啟)~3月24日17:30(系統關閉),逾期不再受理?忌⒁獠樵兙唧w委托類計劃后再選擇報考,區分清楚新任教師和委托在職教師,并在備注欄中注明“在職教師選調”。考生要妥善保管好用戶名、密碼等個人報名信息,防止泄露或被盜用。
3.報考費繳交。本次教師招聘考試考務費按照《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我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收費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財綜〔2010〕23號)的規定標準執行?忌鷪竺U費后,無論是否參加考試,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4.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打印。考生本人應于2016年4月11日8:00(系統開啟)-16日17:30(系統關閉)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
5、考試時間及考場安排
考試時間。全省統一為4月17日上午9:00-11:00,各地應于4月16日下午在規定時間向考生開放考點,考生按時到考點熟悉考場。參加筆試的人員必須隨帶身份證、準考證和2B鉛筆、橡皮擦、黑色簽字筆等考試用具進入考場。
考點安排。全省共設9個考區(其中福州市與平潭綜合實驗區為同一個考區),分別由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安排在設區市政府所在地標準化考點考試。所有考點均須配足居民身份證識別儀,對考試身份進行識別;同時配齊金屬探測儀等能夠有效防范作弊的設備。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場編排。各考點確定后,全省集中實行計算機隨機編排考場,生成考生座位號。
五、成績公布
1.本次考試實行計算機網絡評卷。
2.考生可于5月13日起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六、其他事項
1.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本次考試違紀違規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社部第12號令)有關規定執行。
3.網絡報名及考務過程相關問題,請聯系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處(0591-86215690)或信息處(0591-86215662)。
4、不得攜帶通訊工具、書本資料等可能影響公正考試的用品參加考試?荚嚰o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違規違紀者將取消考試資格,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上課期間任何教師不得因復習備考而脫離工作崗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若發現此類問題,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七、資格審查
根據各學科選調名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入圍選調資格審查人員于7月5日正常上班時間提交相關材料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審核。審核時,應按以下順序疊放、整理需要上交的材料:
1、由本人簽名確認的《專業知識》成績。
2、由本人簽名確認的網上報名表。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學校出具的出勤情況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和填寫的信息負責,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取得證件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選調交流資格,并自行承擔有關責任。
八、錄取辦法
。ㄒ唬⿺M選調人員名單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公示5天,公示結果無異議后,按照筆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根據選調崗位名額擇優按文件要求依次錄用。選調錄用與報考、參考人數不設比例限制。
。ǘ┰趯W科指標限額內,筆試成績相同者,根據2010年9月及以后獲獎類別和級別按以下順序擇優選調:
1、教育部及省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2、省教育廳及市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3、市教育局及縣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4、縣教育局及鄉鎮黨委、政府頒發的綜合性表彰。
獲得綜合性表彰級別高者優先選調;若綜合性表彰級別相同時,次數多者優先選調;若參照以上條件后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以參加工作年限為依據,工齡長者優先選調。綜合性表彰榮譽為:優秀教師、優秀(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先進)黨務工作者。
。ㄈ﹫罂既藛T自愿放棄或因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在同學科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被選調的教師于2016年秋季開學前辦理相關調動手續。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招聘和調動人員崗位聘用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南人綜[2011]153號文)精神,被選調教師的崗位聘任按照用人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政和縣鄉鎮中小學教師到城區小學選調考試申報表
政和縣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