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
已簽訂就業協議的應聘人員畢業后,提供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由人社、用人單位及主管局負責審核應聘人員相關證件及學籍檔案,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進行考核,無異議后進入體檢。
(二)體檢
1.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事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2.根據我縣縣情實際,新錄(聘)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求進行嗎啡—甲基安非他明聯合快速檢測試劑<膠體金法>尿液檢測。嗎啡—甲基安非他明聯合快速檢測試劑<膠體金法>尿液檢測是對考生尿液樣本進行檢測,考生按照《體檢日程安排表》的安排,由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安排相關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此項檢測不收取任何費用。
3.對在縣級醫院體檢“不合格”或無法得出體檢“合格”、“不合格”結論的考生,可在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由縣級人社部門、人大或政協部門人員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級醫院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影響聘用情形的,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于規定時間前報到上崗。
(三)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六、其他要求
(一)應屆畢業生指2014年、2015年、2016年畢業的學生。
(二)查詢網站
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信息公開網
http://xxgk.yn.gov.cn/Z_M_002/?departmentid=1838
(三)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四)聘用協議書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五)聘用人員上崗后,享受在職在編事業人員待遇。
(六)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七)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瀾滄縣人社局 付潤航 0879-7221240
瀾滄縣教育局 鐘 艷 0879-7233090
瀾滄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李 莎 0879-7221906
瀾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張 瓊 0879-8242502
八、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社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二)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縣人社部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在每個環節有反映和舉報,必須實名反映。
附件: 瀾滄縣2016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
瀾滄縣2016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