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科目。招聘筆試科目均為2科:《教育基礎知識》(占筆試總成績20%)、《學科專業知識》(占筆試總成績80%)。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考試時限均為150分鐘。筆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郴州市一中。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2016年4月中旬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布。
(三)面試
1.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
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空缺時,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考生面試分2個環節:五項技能展示、試教。
3.面試內容。根據幼兒教師崗位要求,主要測試應試人員五項技能中的任意一項【彈(鋼琴)、唱、說、跳、畫】和試教兩個方面。
4.面試評分。面試的2個環節分別按百分制計分。
5.面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專業技能×20%+試教成績×80%。未參加面試及面試總成績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6.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總成績×60%。
(2)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招考單位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除參照湖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外,還需按托幼機構入職人員體檢要求執行。
4.注意事項。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政工科組織實施。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招聘單位向市政府辦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市人社局審核后在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等指定官方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的書面反映。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并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面試之后,對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招考各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人事科、市教育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二)報考人員報名、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證件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
(三)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經面試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后放棄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市直屬機關幼兒園辦公室:0735-2883038,市政府辦人事科:0735-2368066。
六、舉報電話
郴州市政府辦監察室:0735-2368046。
附件:
1. 《2016年郴州市直屬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2. 《2016年郴州市直屬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
郴州市直屬機關幼兒園
2016年3月14日
1. 《2016年郴州市直屬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rar
2.《2016年郴州市直屬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