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對象的確定:以崗位計劃招聘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優(yōu)先。
(二)體檢應在異地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三)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后提出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縣人社、教育部門組織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只有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環(huán)節(jié)中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方可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對象,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工作由縣紀委、縣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縣財政局、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重點是考察應聘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道縣政府網、道縣人社局網站、道縣新聞網、道縣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在考察和公示過程中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無問題的擬聘人員,報道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按程序辦理進編、進人手續(xù),其編制納入縣教育局統(tǒng)一管理,實行縣管校聘,服務期5年以上。用人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由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九、招聘人員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編制管理:招聘的教師為道縣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編制。
(二)待遇:
1.招聘的教師按照國家、省政策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同等人員的待遇標準執(zhí)行。在鄉(xiāng)鎮(zhèn)學校和村小任教的按規(guī)定享受鄉(xiāng)鎮(zhèn)工作補貼等待遇。
2.根據永政辦發(fā)〔2005〕26號文件規(guī)定,我縣公開招聘的教師不收入編、城市增容、企業(yè)解困和上崗押金等費用。
(三)工作安排
1.縣城小學教師安排在縣城小學任教。
2.農村小學教師安排在農村小學任教。
3.農村小學教學點教師安排在農村教學點工作。
4.初中教師安排在縣城初中任教。
5.高中教師安排在道縣一中任教。
6.工貿學校教師安排在永州工貿學校任教。
7.特殊教育教師安排在特教學校任教。
8.學前教育教師安排到縣城幼兒園或農村中心幼兒園任教。
具體到校的崗位由道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缺編情況制訂,并進行公示。擬聘對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道縣教育局提出的崗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自行選擇崗位。
十、有關要求
(一)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所有報名人員要與縣教育局簽訂誠信協(xié)議。
(二)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上級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才的各項規(guī)定,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監(jiān)督,對出現違紀違規(guī)的現象,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的通知》予以處理。
(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中共道縣紀委:0746-5236101
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46-5211289
中共道縣教育局紀委、監(jiān)察室:0746-5235502
十二、咨詢電話
道縣教育局:0746-5235656,人事股:0746-5235621,
聯(lián)系人:
劉先生13974666188
周先生13974662088
何先生15807473961
附件1:道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及要求
附件2: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3:誠信考試承諾書
附件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樣本
附件5:道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
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道縣教育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