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本《招考簡章》要求,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若因資格審查不嚴或失誤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終,請考生務必按照招聘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由招考辦核發準考證。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4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費憑據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等考務工作,縣人社部門和招聘主管部門共同負責組織考試工作。
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30日,上午8:30—11:00。
筆試按100分計算成績。
筆試科目為兩科,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合卷)。公共基礎知識按30%、專業知識按70%計算。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政治理論與政策、法律基礎知識、事業單位基礎知識、職業道德、科技常識、人文歷史常識、時事政治、基本國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專業知識考試的范圍主要包括:本崗位必須掌握的專業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由招考辦組織實施。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本次《招考簡章》要求比例確定資格復審考生(未參加筆試的考生不列入資格復審對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考生。經復審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入面試。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面試和成績計算
(一)面試
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結合資格復審情況,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從高到低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如有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申請放棄等導致職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所有人員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所有同類試題參考人員的平均成績以上,未達到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如果某類試題只有1人參加筆試,則對該招聘職位計劃予以取消。
面試工作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負責組織,紀檢監察、人社部門負責對全過程的監督和指導。面試方式根據招聘崗位特點采用結構化面試、現場答辯、實際操作或說課等方式,由招考領導小組確定一種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方案在鳳岡縣政府網上公布后實施。
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
筆試、面試、總成績的計算結果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試結束后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等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鳳岡縣政府網上公示7天。
八、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職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相同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必須在縣及縣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告知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向縣招考辦提出復檢申請,本人如果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時間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報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考辦在鳳岡縣政府網站上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且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十一、聘用及有關政策、待遇
1、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按規定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按照職位簽訂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鳳岡縣的事業單位招聘。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3、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管理,享受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4、相同職位的報考人員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具體職位。
十二、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報考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考。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本《招考簡章》由鳳岡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如出現重大爭議事項,送請市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1—25220388(人事部門)
監督電話:0851--25221942(紀檢部門)
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zyrs.gov.cn
鳳岡縣政府網網址:www.gzfenggang.gov.cn
鳳岡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