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面試(部分崗位含專業技能測試)和筆試兩種方式進行。各崗位成功報名人數若超過20人,考生須先參加初試,按初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招錄人數1:20的比例入圍面試(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崗位成功報名人員若未超過(含)20人,考生直接進入面試。
(一)初試
初試測試考生的教學能力,試題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命制,分崗位組織實施,考點設在各招聘學校。初試時間初定于4月12日,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事項考生可于4月10日起登陸鎮江教育信息網查看。
初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并于次日在鎮江教育信息網公告;初試結果僅作為入圍面試依據。
(二)面試
教師崗位面試采用模擬教學和答辯(體育、音樂教師崗位還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詳見《崗位表》)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綜合能力和專業水平;校醫崗位采取專業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
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采取百分制(含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面試總成績的30%),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崗位招錄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線,低于60分不得進入下一輪測試。
面試時間初定為2016年4月17日(星期日)。面試成績和入圍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鎮江教育信息網公布。
(三)筆試
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本學科專業知識(約占80%)和教育類公共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等,約占20%)。校醫崗位筆試內容為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知識和崗位所需的理論知識。筆試成績以50分為最低合格線,低于50分不得進入體檢、考察。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6年4月30日(周六),具體見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人員按規定需繳納筆試費100元。
(四)總成績計算。
面試、筆試均采取百分制,總成績按照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各占50%、50%比例合成。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鎮江教育信息網公告考試總成績,總成績以60分為最低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者不予錄取。
考試時間地點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在鎮江教育信息網另行發布公告。
五、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同分,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參照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組織進行。體檢工作原則上在總成績公示結束后一周內完成。因體檢、考察不合格以及棄權出現缺額時,從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序實行一次性等額遞補,錄用審批完成后不再遞補。
六、聘用辦法
體檢和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鎮江教育信息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考生與其他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以下情況取消聘用資格:
(1)聘用名單公布兩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
(2)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在2016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
聘用單位與新錄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崗位代碼為13、14的崗位須在兩年內取得相應的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崗位代碼為24、25的崗位須在兩年內取得全科醫學或內科醫學醫師資格證書,否則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七、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政策咨詢電話:0511—88916342,考務咨詢電話:0511-84425552,監督電話:0511—88916332(市教育局監察室),0511—85340050(市人社局事業處)。
本招聘公告由鎮江市教育局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鎮江市教育局2016年集中公開招聘教職工崗位表(點擊下載)
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鎮江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