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面試。
(一)公共科目考試
公共科目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教育兩大類,各類均考一科。
1、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2、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區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和筆試成績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7日(綜合類:上午9:00-11:30,教育類:下午14:00-16:30)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根據崗位特點,分A、B兩類,分別采取不同的考試方法。
1、A類崗位面試,主要是通用性較強的綜合類崗位, 直接采用通用能力面試方式。
2、B類崗位面試,主要是專業性較強的教師崗位,采用專業考試方式。
面試由區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進入面試的考生憑區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發放的《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內容主要是測試應聘人員從事本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質。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根據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筆試后因無人達到合格分數線而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計劃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劃定最低合格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參加面試的考生每人繳納考務費70元。
(三)體能素質測評
應聘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的考生,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和報考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素質測評范圍人員。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生的60分鐘內提出申訴或舉報,組織實施單位將當場予以處理,逾期不再受理。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的,取消體檢和政審資格。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放棄。體能素質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因棄權和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形成崗位上的人員空缺,從參加面試的人員中進行遞補,只遞補一次。
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的確定
全部考試結束后,區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將按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滿分為百分制。考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在德州市陵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總成績同分者,采取公共科目成績、學歷層次高者依次優先的辦法確定考察人選,以上條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專業測試的方式予以確定。
四、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考察、體檢資格造成的空缺,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應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應聘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考察政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考察政審的內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現實表現等情況。
(二)體檢
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未經區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1次,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體檢標準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定進行檢查,《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五、聘用
考察和體檢及其他資格等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德州市陵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因被人舉報經查實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崗位空缺不予遞補;對合格人員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憑《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德州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在本地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紀律與監督
要嚴肅招聘工作紀律,嚴格按程序進行,招聘信息將及時在德州市陵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開、信息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違反招聘規定以及被實名舉報查實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將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咨詢電話: 0534-8221147 、 0534-8327881
監督電話: 0534-8221672
附件:
1.2016年德州市陵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rar
德州市陵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