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或專業測試)入圍人員在面試(或專業測試)前應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3、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面試(或專業測試)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所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遞補不超過兩次。若出現筆試(合成)成績并列,A類崗位按《專業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B類崗位同分人員均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或專業測試)費用并領取通知書。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網站公告為準。
(四)面試(或專業測試)
面試(或專業測試)工作集中在6月至7月進行。
1、面試(或專業測試)工作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的,面試(或專業測試)公告將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
2、面試(或專業測試)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門自行組織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及本單位網站上公布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面試(或專業測試)實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屬招聘單位參加面試(或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筆試成績、名次,同時應載明:招聘崗位及數量、程序與規則、考試的內容、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A崗其他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衛生崗位及B崗采用專業測試方式。專業測試可增加專業筆試,與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試講、答辯、情景模擬、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相結合,著重測試業務能力、工作技能、綜合素質及潛能。
結構化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招聘崗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平均分。
專業測試采取兩種方式以上的,按一定比例合成后形成專業測試成績,于專業測試結束后10天內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專業測試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五)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或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在合肥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其中A類崗位筆試、面試成績按6:4合成;B類崗位筆試、專業測試成績按3:7合成(詳見崗位表)。上述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各市直主管部門及其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A類崗位按《專業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B類崗位按專業測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執行。
其中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教人[2001]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
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市直主管部門負責紀檢工作的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考生對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擬聘用對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崗位考生中按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A類崗位按《專業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B類崗位按專業測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取舍)。
體檢、考察按人社部門統一的時間要求,實行由市直主管部門等額有效遞補方式,累計不超過兩次,兩次統一遞補公告發布之后,不再遞補。
(七)確定擬聘人員
各市直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要求和應聘者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經集體研究后,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八)公示、報批
1、擬聘人員統一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示7天。公示期間及期滿后擬聘用人員主動放棄崗位或被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錄用,報經市人社部門批準,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名額不再遞補。
2、報批:公示期滿后,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由各市直主管部門將有關報批材料報市人社部門審核,市人社部門對審核通過人員辦理批復手續。
3、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聘用手續、待遇
1、根據市人社部門的批復,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待遇:用人單位為所聘人員辦理企業養老保險,在聘期間,與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實行同崗同酬。
四、其它
(一)筆試費用45元/科,面試費用80元/人。
(二)聯系電話
政策咨詢:0551-63536115
(各單位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
監 督:0551-63536506
考 務:0551-62669622
(三)查詢網站: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
附件:《合肥市2016年上半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