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筆試時間:2016年5月21日上午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考試。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查詢:本次遠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筆試成績待國家統一閱卷完畢,由省人事考試院通過遠安網、遠安黨建網、遠安人社網發布。
2、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筆試出現人員缺考、進入面試的人員未達到規定的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在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在遠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和監督下,對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一次認真復核,復核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遠安網、遠安黨建網、遠安人社網上公告。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的信息將于面試前在遠安網、遠安黨建網、遠安人社網上公告。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通過發公告、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試考生,并做好記錄。
3、綜合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綜合成績并列,可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在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仍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則加試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考生綜合成績及時在遠安網、遠安黨建網、遠安人社網上公告。
(三)體檢與考核
1、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遠安網、遠安黨建網、遠安人社網或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告。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考核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由各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報遠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對擬聘人員在遠安網、遠安黨建網、遠安人社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聘用人員安排到事業單位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在遠安縣最低服務五年,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工資福利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其中,碩士、博士研究生五年內可享受縣財政每月500元、800元的住房補貼。
四、其它
1、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2009]12號)規定處理。
2、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次集中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報名咨詢電話:0717-3812425、0717-3813591(教育)、0717-3819623(衛計);舉報電話:0717-3812255。
附件1:2016年遠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docx
遠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