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人員采用筆試方式,不進行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開考比例按《關于印發2016年玉林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執行。
筆試(2016年5月14日)
1.筆試時間和科目: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上午09:00-11:00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2.考試地點:筆試考務工作由市招生考試院組織實施,考點統一集中設在玉林城區。
3.筆試成績查詢:2016年5月25日起,應聘人員可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查詢筆試成績。
4.總成績計算:筆試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科目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科目成績+照顧加分。
八、成績同分處理辦法
考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相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教齡長者優先;教齡相同的,學歷高者優先;教齡、學歷相同的,職稱高者優先;教齡、學歷、職稱相同的,職務分高者優先;以上均相同的,則提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九、體檢、考核
1.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名單:根據應聘人總成績(筆試成績加照顧加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
2.體檢: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付。體檢標準原則上按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考生體檢不合格的,分別由縣教育局組織安排到同級或者上一級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應聘人員體檢復檢不合格的,報經2016年興業縣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按同一崗位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并按要求進行體檢。
3.考核: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工作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同時必須進行報考資格復核。報考資格復核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含加分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縣教育局要向考核對象反饋考核結果并聽取當事人的意見,當事人提出申辯意見的,要另行安排人員進行復核。
應聘人員考核復核不合格的,報經2016年興業縣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按同一崗位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并按要求進行考核。
4.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名單統一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的,由縣教育局負責調查核實。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及待遇
通過筆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經2016年興業縣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同意聘用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文聘用。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5年的聘用合同,(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除外),用人單位憑人社部門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編制部門辦理入編手續,享受縣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對被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無條件在期限內到其選擇或報考的崗位工作,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招聘期間對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聘用資格造成崗位空缺名額,報經2016年興業縣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
十一、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應聘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已經聘用的應聘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十二、注意事項
1.招聘崗位及要求等具體事宜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中小學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775-3776780(縣教育局政工股)
0775-3766653(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0775-3766676(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附:
1.2016年興業縣從代課人員中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計劃表.rar
2.2016年興業縣從代課人員中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rar
2016年興業縣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