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切實做好2016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等規定,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三)堅持專業匹配、人崗相適原則。
二、招聘名額
2016年全區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863名,其中:中小學教師820名,醫療衛生系統1042名,其他事業單位1501名,中小學校特崗教師1500名(特崗教師招聘公告另行發布)。
三、招聘范圍
(一)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范圍、條件等詳見《2016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處分期間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或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審理期間的;
5.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6.寧夏定向培養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不能報考;
7.現役軍人;
8.自本人報名之日(含當日)后辭職、辭退、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9.應聘者不得報考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10.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三)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和資格條件;
(四)年齡35歲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40歲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崗位除外;
(五)身體健康;
(六)報考免筆試崗位,碩士、博士研究生必須是普通高等院校畢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者還應當符合《2016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相關資格條件。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通過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面向社會公布本次招聘的崗位、名額、應聘條件及招聘方式和程序等。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寧夏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nxpta.gov.cn),點擊首頁“網上報名”后,選擇“2016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報名系統。
2.報名時間。報考者于2016年4月11日8:30至4月15日18: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報考者須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3.報名程序。
(1)用戶注冊。用戶注冊是報考人員進行報名時必備的環節,只有注冊成功后才能進行網上報名。注冊前請務必認真閱讀《網上報名協議》和《注冊須知》,姓名和身份證號須填寫本人真實信息并核對無誤,注冊時請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2)上傳照片。報考人員網上注冊完成后,須上傳經“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通過并自動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請在寧夏人事考試網首頁“下載中心”中下載,解壓后請認真閱讀readme.doc文件。
(3)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報考者應按照要求完整、真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否則系統將無法提交考生報名信息,招聘單位無法進行審核,責任由考生自負。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加分信息的招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凡因個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招聘者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信息,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事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4)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審核單位應在報考者提交報名申請一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報考者在提交完整報名信息一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是否通過。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考生視為棄考。資格初審工作由各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的師范類考生,可以兼報“特崗教師”招聘,但報考的崗位考試科目必須是同學段(級別)、同學科。
(5)網上繳費。參加筆試崗位的報考者初審合格后,最遲應于2016年4月17日18:00前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報考費每人100元,免筆試崗位(招聘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報考者不繳報考費。
(6)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按照屬地原則于4月15日18:00前到所在地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減免報考費手續,區直部門、銀川市考生到寧夏人事考試中心(銀川市興慶區上海東路40號,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一樓西面服務大廳)辦理減免報考費手續。到現場辦理有困難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明材料代辦。逾期不再辦理。
(7)結果確認。參加筆試崗位的應聘者辦理了繳費手續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免筆試崗位(招聘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應聘者通過資格初審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農村特困大學生或城市低保人員通過減免報考費申請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報名結果被正式確認后,不允許再調整報考崗位。2016年4月17日18:00前未繳費的報考者,視作放棄報考。農村特困大學生或城市低保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辦理減免報考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考。報名結果被確認的應聘者,筆試前一周內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筆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8)筆試開考比例達不到3:1(同一崗位報考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之比)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意見,報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減少招聘名額或者取消招聘崗位。減少招聘名額或者取消招聘崗位的有關事項由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網站進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崗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沒有符合條件改報崗位的,報考費由考試中心退還本人。對面向在寧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三項目”人員招聘的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按實際應聘人數參加筆試。
(三)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基于事業單位不同崗位對人的能力素質有不同要求,事業單位筆試科目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綜合管理類、社會科學專技類、自然科學專技類、醫療衛生類筆試科目均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分值各150分,總分值300分;中小學教師類(D類)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分值為300分。
(1)綜合管理類《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應試人員從事管理工作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綜合管理類《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管理角色意識、分析判斷能力、計劃與控制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2)社會科學專技類《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與事業單位人文社科類專業技術崗位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運用、數量分析、判斷推理、綜合分析等;社會科學專技類《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調查研究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3)自然科學專技類《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與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綜合分析等;自然科學專技類《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數據加工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4)中小學教師類包括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類,考試內容為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
(5)醫療衛生類,劃分為中醫臨床、西醫臨床(含口腔、醫學檢驗、康復)、藥劑、護理、醫學技術(含醫學影像)、公共衛生管理(含衛生檢驗)六個類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與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分析、策略選擇等部分;《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綜合運用醫療衛生相關知識和技能,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應試人員應根據報考崗位選做相應類別的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