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信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關于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意見》(魯人社發〔2013〕13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文件精神和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經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為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7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陽信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范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和戶籍限制。“應屆畢業生”系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應屆畢業的學生。
4、年齡與戶籍:年齡不超過40周歲 (1975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專科畢業生須具有濱州市戶籍、報考體育教練崗位的優秀退役運動員須具有陽信縣戶籍。所有戶籍須在2016年4月22日前取得。
5、“定向招聘”崗位限于我省招募在濱州市服務或生源地為濱州市的“三支一扶”、“選派到村任職”、“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人員(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和陽信縣戶籍的2013年、2014年和2015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生士兵報考。已享受優惠政策曾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6、符合《陽信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中的學歷、專業和教師資格證等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具有報到證。若鄉鎮(街道)招聘計劃中沒有考生所學專業(含教師資格證學科)崗位,文科類可報考小學語文,理科類可報考小學數學。學前教育崗位允許音樂、美術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報考。
本簡章所指學歷均為國家承認學歷,即具備國家教育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不能報考人員范圍: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逃避服兵役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已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為公務員或事業編身份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 2016年4月22日9:00-4月25日17:00。
初審、查詢時間:2016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2:00。
(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請登錄陽信縣教育體育局網站(http://www.sdyxedu.com) 選擇“教師招考報名入口”查閱有關信息,如實填寫、提交個人報考信息,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報名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如所學專業等)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主管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報考崗位有專業要求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必須完全符合《崗位計劃表》“專業要求”欄中列出的專業。如果畢業證書所列專業不止一個,只要其中一個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完全一致就可以。如果畢業證上所列專業有括號注明,則不論括號內外,只要有與招聘崗位要求完全相一致的專業就允許報名。
(三)網上初審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四)網上繳費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陽信縣教育體育局網站(http://www.sdyxedu.com),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務于2016年4月26日17:00前登錄陽信縣教育體育局網站,進行繳費。筆試內容分為兩科(教育理論、學科專業知識),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繳費成功后打印《陽信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信息表》,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將在陽信縣教育體育局網站公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報考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審核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6年4月26日17:00前攜帶顯示報名成功的《報名信息表》及以下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陽信縣教體局人事科(地址:陽信縣城瑞鑫路529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農村貧困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計劃招聘1人的,若報名人數為1人,取消該招聘計劃,若報名人數為2人,則報請市以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準決定開考或取消。減少和取消的計劃依次增加到同層次中報名人數和招考人數比例最高的學段學科。如定向招聘崗位核減時,則核減的崗位增加到相應學段學科的非定向招聘崗位中。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辦理改報手續的,視為放棄。
四、筆試
2016年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上午 9:00—11:00
筆試分兩個科目,科目一內容為教育理論,科目二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分別占筆試總成績的30%和70%,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總成績。其中,教育理論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素質教育等內容。學科專業知識為所報學科高中現行教材(學前教育崗位為高校專科教材)。
筆試地點、考場見準考證。考生必須憑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如果身份證丟失,考生可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為保證新進教師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的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同學科所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平均成績的60%。筆試結束后,在合格分數線內,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因缺考、棄考或其他原因出現招聘計劃與筆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時,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的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其他達到1:3比例崗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人員的最低成績。
筆試成績、進入現場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審查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等有關事項均在陽信縣教育體育局網站(http://www.sdyxedu.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