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2016年5月14日 上午9:00-11:30
2、筆試內容:
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
3、確定面試人員。根據同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若進入面試范圍的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進入面試。因取消資格或放棄面試(以本人書面材料為準)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
(二)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公布后,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向資格審查小組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提交的時間、地點在公布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時一并發布。
1、報考不限齊河戶籍崗位的考生:需提交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生若學校未發放畢業證,可提交就業推薦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2、報考限齊河戶籍崗位的齊河常住戶口考生:需提交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應屆生若學校未發放畢業證,可提交就業推薦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根據《簡章》第一項“招聘范圍和條件”中的第四條報考的非齊河常住戶籍的考生:提交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生若學校未發放畢業證,可提交就業推薦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考生父或母為齊河常住戶籍的,還需提交父或母身份證、戶口簿及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親緣關系證明;考生的配偶為齊河常住戶籍,還需提交結婚證、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考生配偶父或母為齊河常住戶籍的,還需提交結婚證、配偶父或母身份證、戶口簿及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親緣關系證明;考生父或母非齊河常住戶籍,但為齊河境內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或在編人員的,還需提交父或母所在單位出具的個人情況和親緣關系證明;考生配偶、配偶父或母非齊河戶籍,但為齊河境內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或在編人員的,還需提交配偶、配偶父或母所在單位出具的個人情況和親緣關系證明、結婚證;考生父或母非齊河常住戶籍,但在齊河境內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務工,且在本簡章發布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滿一年以上的,還需提交父或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及所在單位出具的個人情況和親緣關系證明;考生配偶、配偶父或母非齊河戶籍,但在齊河境內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務工,且在本簡章發布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滿一年以上的,還需提交配偶、配偶父或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所在單位出具的個人情況和親緣關系證明及結婚證;考生非齊河戶籍,但本人在齊河境內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務工,且在本簡章發布前在齊河縣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滿一年以上的,還需提交本人繳納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在職人員報考的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單位同意應聘證明信(附件3)。屬于國外留學學歷或國內高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學歷,需出具2016年4月18日(含)之前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和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尚未領到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須在2016年8月10日(含)之前取得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審核材料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小組嚴格審核考生提交的有關證件及報考材料,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嚴格審核其學歷及專業是否屬實,同時審查應聘人員的任職回避情況。經審核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的發放《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100分)
1、面試采取說課方式。
2、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面試費每人70元。
五、成績公布和考察體檢
(一)總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
(二)確定考察體檢人員。根據招聘崗位和計劃,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并公布;如各招聘崗位進入考察體檢人員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筆試成績、學歷層次依次優先的辦法確定考察體檢人選;仍相同者,一并進入考察體檢范圍。列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如有放棄(以本人書面材料為準)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考察政審。調閱考生檔案,對考生提交的證件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并核實是否有違法違紀等行為。
(四)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對因身體條件受限而堅持報考在體檢環節中取消資格的,責任自負。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未經縣招聘主管部門同意,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取消資格。
公示前,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該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并進行考察體檢。
六、公示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一經公示,因舉報經查實不合格、自愿放棄以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七、聘用
公示結束合格者,由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發放《齊河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憑《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考試組織與紀律監督
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的監督。堅持公開、公正和公平的原則,實行招聘范圍條件、崗位、程序、考試成績、聘用結果“五公開”。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者,參照中組部、人社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號)執行。
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咨詢電話:0534-5337611
中共齊河縣委組織部
齊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