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為考生服務工作,本次考試的教育學(一)、心理學的課程合格證發放時間為:市區定于5月17日—18日、三縣定于5月18日進行發放。其余課程合格證不再發放(詳情請參閱《蚌埠市關于發放自學考試課程合格證的溫馨提示》)。
市區自考考生憑準考證到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淮河路498號)領取教育學(一)、心理學的合格證。參加了2010年-2012年的教育學(一)、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但沒有及時領取合格證的考生憑準考證按上述時間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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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為考生服務工作,本次考試的教育學(一)、心理學的課程合格證發放時間為:市區定于5月17日—18日、三縣定于5月18日進行發放。其余課程合格證不再發放(詳情請參閱《蚌埠市關于發放自學考試課程合格證的溫馨提示》)。 市區自考考生憑準考證到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淮河路498號)領取教育學(一)、心理學的合格證。參加了2010年-2012年的教育學(一)、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但沒有及時領取合格證的考生憑準考證按上述時間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