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對象。按招聘考試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對象,但不實行跨崗位調劑。遞補后面試對象仍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試教。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專業技術操作能力。
4.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5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
4.注意事項。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生選擇聘用單位辦法
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核后由縣人社局在桂東縣人民政府網站、桂東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的書面反映。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并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名單確認文件由縣人社局報送市人社局備案。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面試后,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者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遞補。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經面試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后放棄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
4、面試后,在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環節中不合格或放棄等原因造成招聘計劃空缺的,一律不予遞補。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0735-8628495。
六、組織領導與監督
縣教育局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公開招聘工作在縣人社局的指導與監督下進行。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
舉報電話:0735- 8628501。
附件:
桂東縣教育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