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閱卷結束后,由2016年豐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的崗位比例,確定參加報考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2、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學生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下載,下同);未就業往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最遲在體檢前提供);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材料;大學專科學歷的,還須提供戶籍證明或生源地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幼兒教師(崗位代碼123)的豐縣籍免費幼兒男師范生,還須提供培養就業協議書;招聘崗位另有要求的,須提供相關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資格復審合格的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并交納面試費用每人100元。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從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
小學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和幼兒園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說課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內容獨立備課(30分鐘),限時說課(10分鐘),滿分70分;專業技能測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滿分30分。
其他小學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內容獨立備課(30分鐘),限時說課(10分鐘),滿分100分。
高中和中專學校教師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面試滿分100分
面試成績合格線6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考生參加面試時,持準考證、身份證及面試通知單。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總成績,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點。
四、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再并列,以筆試主觀題得分高者優先。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檢查標準》執行。均符合上述標準或要求的體檢人員認定為體檢合格。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從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依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須通過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2016年豐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時,仍按本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選崗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真實署名,并提供聯系方式,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用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崗位設置要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選崗。未按時到現場或未按要求選擇聘用崗位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由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考生本人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行負責處理。
七、工作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切實增強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對考生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招聘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次招聘工作相關信息在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fxrbj. gov.cn)上公布,請考生及時上網查詢。因考生個人原因延誤的,考生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八、本公告由2016年豐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豐縣人社局 0516-89215163
豐縣教育局 0516-8039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