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或實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50分。按招聘崗位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
2、筆試時間:7月2日,上午8:30--12:00;
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具體地點安排詳見《準考證》。
3、筆試范圍:《2016年迪慶州部分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大綱》(附件三)。
4、筆試加分政策:根據《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相關規定執行。對州內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個少數民族考生給予筆試加分照顧(限迪慶戶籍考生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5、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二)面試(或實作)和考核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為1:2比例中進入面試人員最低分數為最低控制分數線。
2、確定面試人員。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崗位數2:1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或實作)人員名單。
3、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進行筆試考試后,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從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進入面試或實作(若筆試總成績加民族照顧分進入面試或實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為面試人員)。
4、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也要參加筆試考試,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達到或超過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為1:2比例中進入面試人員最低分數(含最低分數)以上的,方能進入面試。
5、考生信息復審。考生個人信息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由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應試承諾書、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崗位要求的學位證、相關執業資格證、符合加分證明等材料的原件(資格復審需攜帶應試承諾書,如與承諾書所列內容出現不一致即為違紀!)。資格復審合格發給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首次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6、面試(或實作)內容以考察專業知識為主,以百分制計。
7、面試或實作由州級各業務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按照《迪慶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面試(或實作)實施暫行辦法》(迪人﹝2004﹞14號)的規定,提出具體面試(或實作)方案,經主管局審核,并報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在監督組的監督下,由州級各業務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面試(或實作)。
8、參加面試(或實作)人員因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部分崗位不足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在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要求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放棄面試人員必須在面試前7天向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放棄面試申請,否則視為違紀人員)。
六、成績計算及相關要求
(一)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方法計算考試總成績,根據招聘崗位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在確定體檢人員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二)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筆試不帶入面試,面試設最低分數線60分(含60分)。以1:1確定體檢人員,若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
(三)考試總成績:
1、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民族照顧分)∕3×50%+面試成績×50%
2、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七、體檢及聘用
(一)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崗位特點確定。
(二)體檢合格者即為擬招聘人員,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取消招聘資格,以報考該崗位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三)經考試、考核和體檢合格的人員,辦理招聘手續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八、紀律要求
(一)考生報名時要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條件、誠信承諾書和相關政策,準確填寫個人信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聘主管部門發出筆試、面試、體檢及其他通知時,考生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相關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招聘的領導工作,同時成立由有關領導機關和部門人員組成的監督組,負責對招聘工作的監督;招考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一經查出取消考試、招聘資格,并處以三年的禁考懲罰;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主管部門聯系。該公告及崗位表可在云南省人社廳考試中心網站: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迪慶州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http://dq.xxgk.yn.gov.cn上查詢。
此次考試由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非委托其他機構及組織不具備此資格!
監督及咨詢電話:0887—8226003(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科)
附件一2016年迪慶州部分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附件二迪慶州2016年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考指南.doc
附件三迪慶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doc
附件四:《2016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doc
附件五:《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注:符合定向招聘考生填寫).doc
附件六:《大學生村官參加定向招聘推薦表》(注:符合定向招聘考生填寫).doc注:符合定向招聘考生填寫)
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14日
附件一2016年迪慶州部分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rar
附件二迪慶州2016年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考指南.rar
附件三迪慶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rar
附件四:《2016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rar
附件五:《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注:符合定向招聘考生填寫).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