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山縣公開招考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人才〔2007〕184號),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教師46名,F將有關招考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招考學科崗位 |
招考人數 |
備注 |
中小學語文 |
8 |
其中:男4名、女4名 |
中小學數學 |
8 |
其中:男4名、女4名 |
中小學英語 |
5 |
|
中小學科學 |
2 |
物理、化學、生物專業也可報名 |
中小學音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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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體育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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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美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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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信息技術 |
2 |
計算機專業也可報名 |
初中歷史與社會 |
2 |
限政、史類專業報名 |
學前教育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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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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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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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與酒店管理 |
2 |
職業高中教師 |
軸承數控加工技術 |
2 |
職業高中教師 |
電子商務 |
2 |
職業高中教師 |
合計 |
46 |
提前批已簽約的對象,在8月底前有違約而放棄錄用資格的,其空出指標轉入中小學語文學科招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用。
二、招考資格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四肢健全,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中小學教師招考條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與報考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2.學前教育教師招考條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3.特殊教育教師招考條件:具有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4.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報考條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崗位與所學專業相一致。
已經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明》,且能在2016年12月底前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也可報名。
三、招考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30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
常山縣教育局二樓大廳(文峰西路34號)。本次招考不接受網上報名。委托報名者需提供委托人寫的委托書和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報名材料:(1)《浙江省常山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1);(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張;(3)身份證;(4)學歷證書(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應屆生證明或就業協議書);(5)教師資格證書(或具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明》、職業高中專業課教師除外);(6)普通話等級證書。
(3)至(6)項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資格審查:報名時縣教育局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合格者當場繳納報名費120元。低保戶家庭的考生憑縣民政部門頒發的2016年低保證免交報名費。
5.領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規定時間、地點憑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自動放棄筆試的不予退還考試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