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有關規定,現將201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測試對象
申請認定幼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但未參加全國統考人員。
二、 測試時間及地點
2012年5月5日12時前,請帶身份證準時到椒江二中一號教學樓1樓七(16)班報到、抽簽,逾期作自動放棄。
三、收費規定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浙價費[2009]46號文件通知,教師資格考試費280元。請各測試對象在報到時交給財務人員。
四、測試要求
測試形式為試講。備課時間為2個小時,試講時間要求掌握在20分鐘以內,結束后須回答專家的提問;進入準備室時只準帶教材;進入試講教室時只準帶教材和在準備室準備的材料,不得帶其它參考資料,測試時不得自我介紹縣(市、區)、學校及個人姓名等信息;測試結束時須向評委上交準備的教案;違犯規定者將影響測試成績。
此外,申請認定高中、職業高中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的學科知識測試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由市教育局組織,請申請人密切關注臺州教育局網站,我局不再另行通知。市教育局聯系電話88582703,椒江區教育局聯系電話88880132。
椒江區教育局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