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麗水旅游學校教師隊伍素質,不斷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決定公開選調麗水旅游學校事業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選調人數和崗位(專業)
本次選調在職教師共8名。人數和崗位(專業)分別是:旅游管理2人、計算機1人、心理學1人、語文1人、數學1人、英語或日語1人、音樂1人。
二、選調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身體健康。
(二)要求本市在職事業編制教師,具有高中教師資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崗位相適應,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7年3月4日以后出生),現在本專業任教3年及以上(市學科帶頭人、省教壇新秀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市教學名師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三、選調辦法
(一)報名:應聘者請于5月16日前攜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工作單位證明、所屬縣教育局證明、縣級以上各類榮譽稱號證書和獲獎證書等有關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到麗水旅游學校辦公室(地址:麗水市麗青路145號,郵編:323000,咨詢電話:0578—2376616,電子信箱:Ls3230002@126.com,傳真號碼:0578—2511658))填寫報名表(報名表、身份證明表可在麗水教育網上下載),進行資格審查,應聘材料恕不退還。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合格者,于5月17日憑考生身份證,到麗水市教育局人事處(囿山路12號)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初審合格者由麗水市教育局通知參加專業筆試,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時間為5月18日上午,筆試實行百分制。
(三)面試:面試采用百分制,合格分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定。
(四)確定選調入圍人員: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然后按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
體檢、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麗水教育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四、本公告由麗水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麗水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