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歙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為做好2016年度歙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就2016年度歙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6年度歙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9名(詳附件),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2016年6月6日在歙縣政務信息網(http://www.ahshx.gov.cn/index.html)、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shxrsj.cn/)、黃山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hsrskp.cn/)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后續考務等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黃山市人事考試網站上發布,請考生登錄網站查詢。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其中部分崗位學歷放寬至中專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本縣在編工作人員;
(三)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四)現役軍人;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七)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內的,以及在機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的人員;
(八)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網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黃山市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護照)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6月20日17:00前可隨時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6月21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6月22日16:00前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統考筆試費用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兩科共計90元)。報考人員通過易寶支付平臺支付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并于2016年6月23日至6月24日期間,到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簡稱縣人社局事業股,下同。聯系電話:0559-6513244)]。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注:60028、60029、60042崗位放寬至1.5:1;60027、60041、60044、60045、60046、60047、60048、60049、60050、60051崗位放寬至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須經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開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6月24日10:00—12:00改報其他崗位。
五、統一筆試
統一筆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
(一)筆試科目、內容
筆試分兩個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各崗位必考)和《申論》或《專業知識》(各崗位考試科目詳見附后崗位計劃表)。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法。
《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主要內容:政治(含2016年1-6月重要時政)、經濟、法律、文學、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總分100分。
《申論》考試主要內容: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總分100分。
《專業知識》考試主要內容:各招聘崗位應掌握的專業基礎知識。總分100分。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6年7月2日(星期六)
上午8︰00—9︰30《公共基礎知識》,上午10︰10—12︰10《申論》或《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歙縣(詳見準考證)。
統考筆試合成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50%、《申論》或《專業知識》成績占50%合成確定。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報考人員的統考筆試合成成績及《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均須達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達50分),方可進入下一輪面試。考生有一科成績為“0”分或缺考的,取消進入下一輪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