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在中國泗洪網公布。
筆試時間:2016年7月16日0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本次公開招聘中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
2.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7月23日—7月25日08:30—17:30。
3.資格復審地點:泗洪縣教育局(洪澤湖東大街9號)一樓服務大廳。屆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1寸照片2張;以及本簡章、《崗位簡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證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對不符合政策規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為防止資格復審無限期遞補,屆時將規定遞補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4.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中國泗洪網上公布。
5.領取面試《準考證》的時間、地點以中國泗洪網上公布的通知為準。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準考證》為準。
6.面試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內容為說課。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中國泗洪網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6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考察開始后,泗洪縣人社局即開始函調本人人事檔案。
(七)公開選崗定崗
考察結束后,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開選崗定崗。公開選崗定崗辦法,請見附件2。公開選崗定崗工作,由泗洪縣人社局和泗洪縣教育局,在紀檢監察人員全程監督下共同組織實施,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考生當場一次選定崗位后,不得再提出更改。
(八)公示
公開選崗定崗工作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開選崗定崗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按具體聘用單位)在中國泗洪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九)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憑考生簽字確認的《選崗定崗確認單》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執行全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動、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內,須到鄉鎮學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開選崗定崗、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由泗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27—86239269、86308096;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7—84353881;
監督電話:
0527—86228940(縣教育局監察室)
0527—80829609(縣人社局監察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