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內容:
幼兒教師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容:幼兒教師為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兒教育法規及新課程理論和教師修養等相關知識(滿分120分)和《崗位專業知識》(滿分120分);
職高教師筆試科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容: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修養等相關知識,滿分為120分)和《崗位專業知識》(滿分為120分)。
2、筆試時間與地點:
筆試時間:2016年7月14日上午8:00—9:30考《教育綜合知識》,10:00—12:30考《崗位專業知識》。筆試地點設在青陽縣城區,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于7月1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在青陽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參加筆試的,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7月13日,攜帶相關證書到青陽縣教育局人事股申報加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2年及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青陽縣政府信息公開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每科成績合成前增加2分。
4、筆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含加分)×0.4+《崗位專業知識》(含加分)×0.6合成計算,合成后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筆試成績于筆試工作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青陽縣政府信息公開網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并依據公告,受理查分事宜。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即筆試兩個科目成績分別達到60分的,方可按規定進入下一程序。
(四)專業測試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幼兒教師按照1:2、職業高中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則一并列入。
1、幼兒教師專業測試方式為試講、彈唱、舞蹈、繪畫四項,滿分為100分,其中試講占40分,彈唱占20分,舞蹈占20分,繪畫占20分。
2、財會教師專業測試方式為試講,滿分100分。
專業測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設定專業測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專業測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終成績按照筆試總成績÷1.2×0.6+專業測試成績×0.4計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體檢與考察
(1)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筆試總成績再相同的,以《崗位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按以上辦法,如仍有同分的,則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面衡量擇優聘用。以下環節如出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2)體檢按《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和考生的選擇(高分優先擇崗)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應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報縣人社局核準,辦理報批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缺額,按規定程序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予以遞補。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在青陽縣政府網站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青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咨詢電話:縣教育局:0566-5021343
縣人社局:0566-5030572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566-5024111
附:青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
青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