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專業測試)
面試(專業測試)工作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專業測試)時間安排在2016年7月30日-31日,具體時間、地點及事項詳見《面試準考證》、《2016年黔東南州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時間安排及咨詢電話一覽表》。
面試(專業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面試(專業測試)內容及面試(專業測試)方式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確定。進入面試(專業測試)考生為經向社會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專業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未參加面試(專業測試)或面試(專業測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考生須同時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面試準考證》于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各用人單位領取(詳見《2016年黔東南州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時間安排及咨詢電話一覽表》)。
(二)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1.參加筆試的考生,筆試、面試(專業測評)成績按百分制比例進行折算(具體折算比例見附件2)。即: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所占比例 + 面試(專業測評)成績× 面試(專業測評)所占比例。
2.直接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面試(專業測試)成績。
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對象(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生綜合成績出現末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專業測試),以再次面試(專業測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報名時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到1:3及以上,因面試(先進行面試的考生為筆試,下同)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面試考生達不到1:3(不含1:3)(含“可進入面試或可進入筆試”的考生)的崗位:①既參加筆試又參加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其考試綜合成績需達60分及以上,方可具備進入體檢資格;②直接進入面試(專業測試)的考生,面試(專業測試)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備進入體檢資格。
在按規定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時,根據本《實施方案》規定程序和條件,由具備體檢資格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
(二)體檢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和出具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
體檢時間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工作于面試(先面試的為筆試)工作結束5個工作日后開始開展。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核。應屆畢業學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在職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實表現、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其他人員以戶籍所在地的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考核還需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本實施方案及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客觀、公正、全面,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報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一)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二)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三)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四)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區)的應屆畢業生;
(五)“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16年6月20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以及參加2016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六)截止報名時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試用期(見習期)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七)截止報名時止,已招考錄用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八)不符合本《實施方案》和所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年齡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
(九)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截至2016年7月31日,仍未能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
(十)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十一)在職人員,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見習期、試用期除外)的;
(十二)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不良誠信記錄人員;
(十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十四)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九、聘用審批
經筆試、面試(專業測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gzqdn.lss.gov.cn)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屬新參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崗位的人員,由聘用單位填寫《黔東南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見、考核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審查,再按規定程序于2016年8月12日前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屬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員,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關系。
聘用人員應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明確最低服務年限,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我州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時考取我州幾個縣(市、區)事業單位或州直事業單位(含凱里學院、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可以選擇,但必須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批準聘用之前作出選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調動)到具體單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調動)到其他單位。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7天內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不順延遞補。
十、紀律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和要求執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組織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政審、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的筆試和面試(專業測試)均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十一、未盡事宜由黔東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6年黔東南州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1.xls
2.2016年黔東南州部分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時間安排及咨詢電話時間一覽表.rar
3.2016年黔東南州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