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A、B類教師職位:不限戶籍。
②C類教師職位:源城區戶籍居民(含入讀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戶籍在源城但現暫未遷回的應屆畢業生和源城區戶籍居民的子女或配偶)。
⑶報考條件
①學歷、資格條件:報考A、B類教師職位的,須具有師范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報考C類教師職位的,須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或師范類普通全日制專科學歷,且具有教師資格證書。
②專業條件:報考小學英語、美術、音樂、體育、計算機、心理和品德與社會教師職位的,須所學專業對口;報考小學語文、數學教師職位的,所學專業不限。
③年齡條件:35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定向選招中小學教學輔助人員(5名)
1、招考職位
2、招考范圍、條件
⑴招考范圍:源城區戶籍居民(含入讀全日制高等院校前戶籍在源城但現暫未遷回的應屆畢業生和源城區戶籍居民的子女或配偶)。
⑵學歷及專業條件:①報考中學實驗員職位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儀器管理或物理、化學、生物專業畢業。②報考中小學校醫職位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臨床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且具有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
⑶年齡條件:35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報考辦法
報考者本人于7月13—15日到源城區教師進修學校(位于區教育局旁)報名,報名時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或學業成績表及就業推薦表(應屆生)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2016年以來拍攝的大一寸免冠彩照2張。
(三)報考者屬于源城區戶籍居民或源城區居民的子女、配偶的,應提供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考者屬于“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上級文件規定可享受加分優待人員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并現場簽訂誠信承諾書;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四、考試及聘用
(一)考試形式:⑴筆試;⑵面試。其中,“選招師范類全日制研究生”報考者免筆試,可直接確定為面試人選。
(二)筆試內容:⑴報考教師職位:考察教育法規、教育學、心理學等知識。⑵報考實驗員職位:考察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和儀器管理專業知識。⑶報考校醫職位:考察臨床醫學專業知識。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具體的考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報名時詳見《報考須知》。
(三)面試人選的確定:筆試為面試的資格試。面試人選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各職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筆試人數達不到1:2的,按筆試人數確定。
(四)面試:面試以說課為主,具體形式詳見《報考須知》。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1、筆試、面試成績的滿分各為100分。
2、總成績=筆試成績×50% + 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六)聘用人選的確定:根據考試總成績,等額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并予以公示;總成績不滿60分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間,擬聘用對象須提供縣(區)級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公示無異議且通過計生情況審查及政審后,組織擬聘用對象集中到指定醫院體檢,身體條件符合《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規定的將予聘用。在2016年9月30日前,如有擬聘用對象聲明放棄聘用資格的,將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確定替補人選。因擬聘研究生學歷人員放棄聘用資格而產生的剩余名額,轉入農村中學相應學科教師招聘職位。
(七)崗位待遇: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行國家、省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相關職位時,如學校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則錄用后必須服從學校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待學校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八)工作調配:聘用人員確定后,由源城區教育局組織聘用人員簽訂定期定向服務協議,按照定向招考要求統一調配,不服從調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手續:對正式聘用人員,源城區教育局將會同編制、人社、財政等部門及時辦理建檔、納編、套資等相關聘用手續。
(十)違規違約責任:因偽造學歷或開具各種假證明、請人代考或代人考試被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人員,以及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或未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將記錄在案,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河源市源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河源市源城區教育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