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科目
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筆試滿分100分,筆試試卷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字)統一命制。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應聘者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如有放棄者,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筆試成績不合格或存在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2、筆試總成績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2)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4)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只能在筆試總成績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
3、筆試要求
筆試由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時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或臨時身份證原件(報考人員二代身份證丟失、過期、尚未領取的,請提前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4、筆試合格分數線的確定及成績公布
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筆試總體情況由阿克蘇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阿克蘇地區招聘內派服務管理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在開始查詢筆試成績時公布。
筆試成績于2016年7月18日18時起查詢,報考人員查詢筆試成績在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
(四)面試
1、面試組織
面試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地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面試確認
參加面試人員須于2016年7月19日18時前到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阿克蘇市新華東路35號102辦公室)進行面試確認并繳納面試費,面試費40元,由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進行面試確認時,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單。
3、面試地點
阿克蘇地區高級技工學校(阿克蘇市文化路28號)
火車站乘18路公交車至中華聯保站下車,步行至農一師電力公司站(約100米),乘7路公交車到地區技工學校站下車即到。
4、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人員,在正式面試開始前50分鐘必須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人員,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時,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面試通知單、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面試結束時原件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5、總成績公布
面試結束后,統一在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及是否參加體檢。
6、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7.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選。
8.面試前一日因個人原因放棄入闈面試,可依次遞補;面試當日因個人原因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遞補。
(五)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報考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由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2.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附件5)、《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3.根據體檢相關規定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
4.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復檢1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崗位,可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5.因體檢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
公示時間隨體檢結果公示一并公布,由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在面試、體檢結果全部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限5天,子2016年7月23日—27日。
因體檢、公示有異議取消聘用資格,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聘用
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下達聘用通知,并在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考生根據網站上公布的擬聘用名單,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根據公告規定的報到時間,到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到并簽訂服務協議,根據自治區統一安排參加培訓。未按時報到、本人自愿放棄聘用或在規定時間內不簽訂服務協議的人員取消聘用。
公布聘用名單時間:7月28日;自報到起3日內簽訂服務協議
新聘人員聘用期為5年,聘用期內不得調離。新聘人員實行1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存在違紀、違規及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調劑
具體調劑事宜另行發布,詳見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七、監督及其他要求
(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招聘部門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各界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秉公辦理,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參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以有其他可能影響考試公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十八條,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在機關主要領導與本人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職位。
(三)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4號令)規定,對違反考錄紀律、填報虛假信息、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聘資格;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負。
(六)地區各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舉辦、不批準,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針對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為準。
八、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九、咨詢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
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997-2283113
(二)紀檢監督電話:
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0997—2122452
附件:1.2016年阿克蘇地區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招聘崗位表.xls
2.2016年阿克蘇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xls
3.2016年阿克蘇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教師考察政審表.xls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xls
阿克蘇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內地新疆籍學生服務管理
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