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我校事業發展規劃需要,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學校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招聘工作事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等;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城市學院網站和其他相關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報名時間:2015年2月2日—2015年3月20日。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的方式。
現場報名:請應聘者自行在湖南城市學院人事處網站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同時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包括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和畢業研究生就業推薦表、職稱證書和有關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式一份,于2015年3月18日-20日直接到我校人事處報名。
網上報名:請將填好的個人簡歷及《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以郵件附件形式投遞到招聘郵箱:hncursc@126.com,郵件標題名稱: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姓名+應聘用人部門名稱+應聘學科專業+應聘崗位等。應聘者為碩士研究生的,還需提供本科畢業學校的畢業證和學位證。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城市學院網站人事處網頁公示并以電話方式通知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法
⒈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比例的原則上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對崗位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學校研究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應聘崗位要求為教授或博士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考試分批進行,具體時間將以電話方式提前通知。
⒉考試方式
應聘教師崗位:采取試講和面試的方式。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試講占綜合成績的7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
試講: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試講,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專業基礎知識和教學基本素質等。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試講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面試資料:2015年湖南事業單位考試面試復習資料
應聘教輔崗位:采取筆試、操作測試和面試的方式,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操占綜合成績的30%、操作測試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主要為時事政治、高等教育法規、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等。
操作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操作的人員,操作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應聘崗位的基本技能。
面試:參加操作測試人員全部參加大幅度,面試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專業知識及技能等。
應聘輔導員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高等教育法規、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等。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用答題方式,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心理素質、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輔導員相關知識等。
應聘其他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高等教育法規、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等。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相關專業知識及技能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考試各環節成績在學院網站人事處網頁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現、心理素質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復查中,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取消其入選資格。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報學校黨委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碩士研究生試用期為6個月,新聘博士研究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詢電話:0737-6353085;0737-6111010
監督電話:0737-64628539(院監察室)
附件1:2015年湖南城市學院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湖南城市學院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