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諸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書
考生:
你參加2015年諸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經筆試已進入面試范圍。請于2015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本通知到諸暨市人社局(市區永昌路12號)一樓大廳進行資格復審,領取面試通知書。除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具有碩士學歷、學位的考生可不攜帶;集體戶籍考生可攜帶戶籍卡原件)原件及復印件外,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參加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4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體能測評或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特此通知。
諸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