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衢州市柯城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根據各用人單位招考崗位實際需要,參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和省、市有關公務員考錄的相關相近專業資格審查辦法,制定2016年柯城區公務員招考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一、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所需專業要求”為“土木工程類”的職位:
土木工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建筑學、項目管理
二、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所需專業要求”為“水利工程類”的職位:
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農業水利工程、農業工程、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水務工程
三、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所需專業要求”為“電力工程類”的職位: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電力工程與管理、電機電器及其控制、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自動化、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
四、所學為下列專業的人員可以報考“所需專業要求”為“法學、法律類”的職位:
法學類:法學;
法律各相關專業;
其他報考職位所需專業按照招考計劃表上所列專業要求。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單位酌情研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