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紹興市越城區委組織部
紹興市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紹興市越城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區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2016年全區各級機關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6年全區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35名,其中:區級機關招考32名,街道辦事處招考3名。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紹興市越城區各級機關公務員錄用計劃一覽表》(附后),或于2016年3月4日起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組織工作網(zjdj.zjol.com.cn)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務員局(www.zjhrss.gov.cn/gwy)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紹興黨建網(www.sxdj.gov.cn)
紹興人才網(www.sxrc.com.cn)
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xyc.gov.cn)
紹興市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sxychrss.gov.cn)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區級機關或區屬單位:
(1)取得本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全國戶籍不限;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6年3月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6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區級機關面向大學生“村官”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
在越城區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或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3.街道辦事處優秀村干部“崗位1”職位的招考范圍和對象與區級機關面向大學生“村官”相同。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0年3月9日至1998年3月9日期間出生),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5年3月9日至1998年3月9日期間出生)。
2.報考法院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5年3月9日至1998年3月9日期間出生),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1980年3月9日至1998年3月9日期間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達標。
3.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6年3月9日。
4.報考區級機關(單位)招考職位的學歷等條件,見紹興市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招考計劃一覽表。
5.報考區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法官、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在2016年2月29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報考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6年3月9日0時—3月14日17時。
網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3月12日0時—3月14日17時,報考人員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職位。系統每30分鐘自動更新數據。
報考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注冊本人身份及殘疾證信息后,由各級殘聯進行身份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后再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并選擇職位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3月14日17時—3月18日24時。
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3月19日0時—3月23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3月25日24時。
(四)繳費確認
時間:3月19日0時—3月28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報考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的人員,免收考試費。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4月18日9時—4月23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時間為4月23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越城區的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申論》(B卷)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范圍以《浙江省2016年招考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