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報考人員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入闈面試人員資格復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2)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申請“報名號”,并預選報考職位,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后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報名號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二者均務必牢記并保管好。
(3)按照《填表說明》規范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才能進行繳費操作,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4)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職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可直接進入繳費程序。
(5)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考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報名繳費只能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推薦考生使用下列銀行發行的借記卡或信用卡: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請考生及時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2、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上繳費,待考試結束的當天20:00前,省直考區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錄用聘用考試處(石家莊市橋西區師范街172號),審核并辦理減免考試報名考務費用的退費手續;各設區市考區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并由各市自行退費,定州、辛集市由石家莊市代為審核并由石家莊市退費,具體地點和聯系電話在河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具體辦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3、報名咨詢。報考者需要咨詢的,請按照附件《招錄咨詢電話
一覽表》與省直各招錄部門、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由于報名和咨詢較多,特別提示:本次招錄的政策、方法、程序、時間地點安排、有關要求等,已在本公告盡可能詳細寫明,請認真閱讀,在確有本公告未盡的疑問時再電話咨詢,以提高廣大考生的咨詢效率。
(三)筆試和證件審核
1、筆試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申論》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總成績為以上兩科考試成績之和,滿分為2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考試范圍參考附件《河北省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4月23日,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14:00—16:30進行《申論》考試。考生分別在“省直考區”(設在省會石家莊市)及11個“設區市考區”參加筆試。具體安排如下:
(1)報考省直各部門(不含省司法廳、省地稅局)的考生,在省直考區參加筆試。(2)報考各設區市及以下各級機關的考生在報考單位所在設區市考區參加筆試。(3)報考省地稅局系統、國稅局系統的考生在報考單位所在的設區市考區參加筆試。(4)報考省司法廳所屬的監獄、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的考生,報考單位及考區安排是:石家莊監獄、女子監獄在石家莊考區;承德監獄、上板城監獄在承德考區;張家口監獄、沽源監獄、涿鹿監獄在張家口考區;唐山監獄、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省戒毒康復中心在唐山考區;保定監獄、太行監獄、冀中監獄、省保定強制隔離戒毒所、省高陽強制隔離戒毒所在保定考區;滄南監獄、滄州監獄在滄州考區;衡水監獄、深州監獄在衡水考區;邢臺監獄、隆堯監獄、沙河監獄在邢臺考區;邯鄲監獄在邯鄲考區。
其中特殊安排:報考定州市、辛集市各級機關的考生,報考定州市、辛集市地稅局的考生,報考定州市、辛集市國稅局的考生,報考定州監獄的考生,在石家莊考區參加筆試。
考生具體考點、考場詳見《筆試準考證》。
3、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和進入面試人選。對達到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錄用計劃和筆試總成績,分職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5月13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是否進入面試、證件審核地點。
4、證件審核。5月14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進入面試人選的考生到指定地點進行證件審核。進入面試人選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是:按照職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身份證、畢業證、筆試準考證、學位證(應屆普通類畢業生提供《2016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其他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證明)、戶籍證明和其他有關證明等,報考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人員要與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相符。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入面試。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四)面試
1、面試的時間。面試分批有序進行,具體安排為:
5月27至5月29日,省直各部門(不含省地稅局、省司法廳)。
6月3日至6月5日,省地稅局系統,省國稅局系統,省司法廳所屬監獄、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機關。
6月10日至6月12日,各設區市剩余考生。
參加面試考生人數較多的批次,面試時間可延長一天。
2、面試的地點。面試考點設在11個設區市的市區,考生面試考點所在市與筆試考區所在市相同。面試的具體地點及有關要求等詳見《面試通知單》。
3、面試考生分組。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面試。因招錄人數較多無法分在同組的職位,根據筆試總成績的排名順序進行“蛇型”分組,并將招錄計劃合理均分到各組,綜合考試成績按“蛇型”分組后的面試組排序,并分別使用“蛇型”分組分配的招錄計劃。
4、面試通知。考生須根據面試時間安排,在本人參加面試批次首日的前3天,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面試通知單》,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考點及有關要求等詳見《面試通知單》。
5、計算考生綜合考試成績。考生綜合考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計算公式為:
考生綜合考試成績=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
6、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名單。根據錄用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分職位(蛇型分組的考生按分組)按不高于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生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如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報考民族自治縣機關的少數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較長者,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較高者。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體檢、考察,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擇優錄用。
7、查詢考試結果及體檢安排。每批面試結束后第3天,考生上網查詢綜合考試成績及是否進入體檢。報考省直各部門[含省地稅局系統,省司法廳所屬監獄、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的考生,報考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機關的考生,報考省國稅局系統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報考各設區市及以下機關的考生在本市網站查詢。
(五)體檢
1、體檢的時間、集合地點。報考省直各部門[含省地稅局系統,省司法廳所屬監獄、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的考生,報考省國稅局系統的考生,報考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機關的考生,在面試結束后的第一個周五進行體檢。進入體檢的考生須于體檢當日早7點,空腹到指定地點集合。
報考各設區市的考生,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安排由各設區市在本市網站公布,考生及時查詢,按要求參加體檢。
2、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統一規定的標準執行,依據文件為:《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未修訂部分,《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以上文件附后。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
(六)考察與公示
根據公務員錄用的素質能力要求和招錄職位的具體資格條件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其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審。
對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網上進行公示。其中,省直各部門在本部門網站公示;省地稅局在省地稅局網站公示;省司法廳所屬監獄、戒毒所(戒毒康復中心)在省司法廳網站公示,省國稅局系統在省國稅局網站公示,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各級機關,在本市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審批錄用、通知報到、部分職位最低服務年限
對報考省以下機關符合錄用條件的考生進行審批錄用,并簽發公務員錄用通知書,考生和有關部門及單位憑公務員錄用通知書辦理行政、組織、工資、畢業生報到、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各種關系及個人檔案的遷出、遷入手續,按要求報到。對省國稅局同意錄用的考生,由省國稅局按規定程序辦理。
錄用到鄉鎮機關的公務員,除上級機關公開選拔外,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弄虛作假不符合招錄條件的,均取消考錄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嚴格執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關于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規范考錄秩序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如發現考生和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要嚴肅查處。
附件:
1、招錄職位條件一覽表
2、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3、體檢有關文件
4、體能測評標準
5、招錄咨詢電話一覽表
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公務員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