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開考比例(職位錄用計劃與筆試報名繳費人數與之比)一般不低于1︰5,部分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放寬至 1︰3(詳見職位表)。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我市其他職位。職位調整情況將于4月5日前在雅安人事考試網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我市重災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我市其他地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5·12汶川地震”我市重災縣有:蘆山縣、寶興縣、漢源縣、石棉縣。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我市重災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我市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4·20蘆山地震”我市重災縣(區)有:蘆山縣、雨城區、天全縣、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4月24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交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雅安市雨城區大眾路19號五樓)。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二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申請核查,查分結果于2017年6月中旬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7年6月下旬在雅安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市級招錄部門(單位)職位的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錄部門(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縣(區)部門(單位)職位的資格復審工作由各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具體負責。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公布后,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事項在雅安人事考試網另行通知。
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 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正式在職人員,資格復審時試用期(見習期)未滿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和縣(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7月13日至7月16日,面試的具體事項在雅安人事考試網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所有成績均完全相同,則采取加試面試的辦法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工作由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組織實施。體檢在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最新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前,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體檢的具體事項在雅安人事考試網另行通知
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考生本人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或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查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體檢期間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可以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二)考察
考察由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可以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中共雅安市委組織部、雅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雅安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