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7年3月21日至3月28日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屬于“4.20蘆山地震”重災區的蘆山縣、雅安市雨城區、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以及邛崍市的高何鎮、天臺山鎮、道佐鄉、火井鎮、南寶鄉、夾關鎮戶籍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父母雙亡,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7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00前的工作日內到廣安市考試指導中心(廣安市廣安區步云街29號)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按相關程序審核確認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筆試考務費。
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減免資格。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報考該職位已確認繳費的人員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統一調劑到本市符合報考條件的相近職位,不愿意調劑的確認繳費人員由四川人事考試網直接作退費處理。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人事考試網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務必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自行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政策: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人員,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4月24日前將身份證、準考證和相關證明材料(立功受獎證書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復印件以及本人聯系電話送交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二科(廣安市廣安區紫金街209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提交的證明材料不真實的,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含公布當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7年6月中旬在該網站公布。
5.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于2017年6月下旬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人事考試網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政策性加分。筆試折合總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二)資格復審
2017年6月30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并采取網上公告的方式進行公布;筆試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違規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考生應攜帶《2017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類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3.公安部門、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4.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5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6.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由所在服務單位和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
7.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窗口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省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5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窗口,聯系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8.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關手續和證明以及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人員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具體事項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人事考試網公布。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報到、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后,憑本人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7月13日至16日。面試具體事項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人事考試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