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遠市委辦公室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我辦決定開展公務員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和對象
面向全國選調10名文字綜合崗位工作人員,選調對象為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工作人員。
二、選調人員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
2.具備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4.年齡要求:本科學歷在33周歲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在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2009年6月1日前參加工作),公務員身份且擔任副科級(含副科級)以下職務;
6.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7.身體健康;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列入公開選調范圍: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紀違法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法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6月11日至6月18日。
報名方式:通過網站報名。報考人員按《中共清遠市委辦公室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填寫報名表,并把報名表發至我辦電子郵箱--qysbgs@126.com,同時上傳電子生活照片1張。報名成功與否以收到我辦電子回信為準。
(二)資格初審
2012年6月20日至22日,由我辦人事行政科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三)注意事項
1.報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應真實可靠,如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
2.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無論因何種原因在原單位提拔,如其進入選調名單,一律按報名時的職級辦理調動手續。如報考人員不接受此要求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按總成績依次遞補其他人員;
3.咨詢電話:0763—3383577(人事行政科)。
四、選調程序
開考人數要求: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選調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如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則相應減少選調人數。
(一)測試。由筆試、面試、加分三項得分計算總成績。
1.筆試。分值為40分。由我辦命題,采取閉卷方式,做一道申論試題。
2.面試。分值為30分。面試工作由我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業績。分值為30分。由我辦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的以往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進行評分,內容包括發表文章、評優評先等。
4.其他
(1)筆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面試前進行,要求考生攜帶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發表文章、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獲獎證書等材料到我辦人事行政科進行資格確認。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經審核發現不實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3)成績計算。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考察人選與選調人數的比例為1:1。
(二)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組織體檢。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缺額根據實際需要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三)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辦負責。
(四)公示。根據筆試、面試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我辦黨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后,在報名時的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即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上崗前與我辦簽訂承諾書,承諾要在我辦工作五年以上。
五、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選拔的具體事宜,由我辦負責解釋。
附件:《中共清遠市委辦公室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