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清遠市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非公安(法警)類考生體檢工作事項通知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我省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檢、考察和審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將組織進行2012年報考清遠市公務員非公安系統類考生的體檢工作,現就體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通知書獲取形式
取得體檢資格的考生,請自行下載《體檢通知書》并填寫個人相關信息。
二、體檢時間和集中地點
體檢時間定于7月10日(星期二),請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按體檢通知書的時間于當天上午7:45前到達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大樓1號樓東門籃球場集中,經核實身份和組織抽簽后再到醫院進行體檢。凡沒有按時到達集中地點或缺席的考生,作自動放棄體檢處理。
三、其他要求
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空腹并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體檢通知書等證件。要求考生認真閱讀“體檢考生須知”并準備近期二寸彩照一張、體檢費400元、交通費2元(上公交車投幣)。
注:報考清遠市公務員公安、司法警察類考生的體檢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1:清遠市縣級以上機關2012年考試用公務員體檢考生分組名單(不含公安、司法警察)
附件2:體檢通知書
附件3:體檢須知
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